一、权益 (一)常务副会长单位除享有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的所有权益外,优先拥有以下特定权益: 1.优先推荐参加中国国际商会组织的B20、APEC等商务高访活动; 2.优先以浙江省国际商会常务副会长单位名义率团出访,与境外商协会开展对接洽谈、经贸投资和考察活动; 3.优先推荐参加出席境外各国政要、商界领袖及重要商协会来华来浙访问交流活动; 4.优先享有浙江省国际商会理事会轮值活动举办权; 5.享受领事认证代办加急绿色通道服务; 6.获得相关业务上门培训服务; 7.授予“浙江省国际商会常务副会长单位”铭牌。 (二)副会长单位除享有理事、常务理事的所有权益外,拥有以下特定权益: 1.推荐参加中国国际商会组织的B20、APEC等商务高访活动; 2.以浙江省国际商会副会长单位名义率团出访,与境外商协会开展对接洽谈、经贸投资和考察活动; 3.推荐参加出席境外各国政要、商界领袖及重要商协会来华来浙访问交流活动; 4.享有浙江省国际商会理事会轮值活动举办权; 5.享受领事认证代办加急绿色通道服务; 6.获得相关业务上门培训服务; 7.授予“浙江省国际商会副会长单位”铭牌。 (三)常务理事单位除享有理事的一般权益外,拥有以下特定权益: 1.免费享受涉外商事调解服务与ATA单证册绿色通道服务; 2.视情由我会帮助联系境外商协会并作为行业优秀企业重点推荐; 3.优先为企业提供海外投资贸易咨询服务; 4.优先参加商会组织的与国外企业接洽的商务活动; 5.授予“浙江省国际商会常务理事单位”证书。 (四)理事单位拥有以下权益: 1.优先参加浙江省贸促会、省国际商会组织的“浙江企业走出去”产业对接系列活动,以及浙江省贸促会、省国际商会主办或组织的各类国(境)外展(博)览会; 2.优先获得相关国境外商协会联系方式; 3.享受产地证、国际商事证明书等绿色通道服务; 4.通过电子邮件、微信群、公众号获得境内外贸易机会、采购需求、投资合作等方面的信息; 5.免费或优惠参加本会举办的各类培训、讲座、沙龙活动等; 6.授予“浙江省国际商会理事单位”证书。 二、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决议,自觉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和声誉; 2.支持和承担本会委托的工作,愿意为商会工作做贡献; 3.按规定缴纳会费,会费标准: 理事单位 5000元/年 常务理事单位 10000元/年 副会长单位 20000元/年 常务副会长单位 50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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