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 原产地企业备案
申领RCEP原产地证书前,应先在贸促会办理企业备案。(对于已在贸促会申请过其他种类原产地证书的企业,可直接进入第二步,申请RCEP 原产地证书)
1. 2019 年10 月15 日起,“两证合一”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实施,企业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的同时自动完成原产地企业备案。企业可通过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录贸促会原产地证申报系统(https://declare.ecoccpit.net/#/login)(“两证合一”后商务部将完成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的企业信息推送至贸促会)
2. 对于不申请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的生产型企业,企业可联系当地贸促会申请原产地企业备案。
第二步 企业网上申请RCEP原产地证书
RCEP项下货物出运前,已备案企业可通过贸促会原产地证申报系统发送原产地电子数据,提交贸促会审核。
一. 证书填制前,先进行商品备案

1. HS编码一栏请与进口商确认产品所使用税号。(填写前六位即可)
2. “原产地标准”一栏填写的原产地标准包括:“WO”、“PE”、“CTC”、“RVC”、“CR”、“PE ACU”、“CTC ACU”、“RVC ACU”、“CR ACU”、“CTC DMI”、“CTC ACU DMI”等,如,对于仅使用成员方原产材料生产且采用累积规则的货物,应填写“PE ACU”。
二. 原产地证书申请
企业根据系统提示填写各项信息,提交原产地证书申请,其中优惠原产地证书需填写商品信息。点击“原产地证”—“创建原产地证”—“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证书”,进入到证书信息填制界面。
证书申报需填写三个方面内容:
1. 基本信息:
根据货物清关资料内容依次填入。

➤ 注意事项:
(1) 申请日期必须为证书申报当天的日期。
(2) 如果发票由第三方公司开具,请在备注栏填入第三方公司信息。
2. 发票信息:
RCEP原产地证书允许同一批次多个发票的货物的申请。此栏可填写一个及以上发票号。点击“添加发票”即可。

➤ 注意事项:
(1) 如果发票由第三方公司开具,此栏填写第三方发票号码和日期。
(2) 涉及多个发票号的,货币单位和价格条款需要保持一致。
3. 货物信息:
点击“新增商品”,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货物信息。

➤ 注意事项:
(1) 涉及多个发票的货物,要一一对应发票信息。
(2) HS编码一栏请与进口商确认产品所使用税号。
(3) “协定原产国”一栏申报需根据产品的实际情况填写原产国。
第三步 RCEP原产地证书现场领取或自主打印
1. 现场领取
企业网上申报的证书信息经贸促会审核通过后,企业可到贸促会现场领取证书。
2. 自主打印
对符合自主打印要求的证书,经贸促会审核通过后,企业可直接使用彩色激光打印机用A4纸打印证书,无需到贸促会现场领取证书。目前RCEP项下输新加坡、泰国、日本、新西兰、澳大利亚、韩国和马来西亚(3月18日即将签发)的原产地证书允许自主打印。
登录申报系统(https://declare.ecoccpit.net/#/login)点击“帐号管理”,左侧菜单栏找到并点击自主打印选项(如图所示)

申请材料(包括打分表)填写盖章后扫描上传即可,(目前已取消打印机型号限制)。

等待审核通过即可自主打印
以下省市贸促会均可接受企业咨询:
贸促机构 | 咨询电话 |
浙江省贸促会 | 0571-85811960 |
杭州市贸促会 | 0571-85069983 |
宁波市贸促会 | 0574-87368211 |
温州市贸促会 | 0577-88817142-0 |
湖州市贸促会 | 0572-2104775 |
嘉兴市贸促会 | 0573-82059249 |
绍兴市贸促会 | 0575-85221572 |
金华市贸促会 | 0579-82468447 |
衢州市贸促会 | 0570-8356616 |
舟山市贸促会 | 0580-2600572 |
台州市贸促会 | 0576-88686681 |
丽水市贸促会 | 0578-2161125 |
义乌市贸促会 | 0579-85195422 |
瑞安市贸促会 | 0577-65827281 |
来源:贸促会原产地资讯
附件下载:RCEP协定原产地证书申请及使用指南(企业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