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林贸易法律风险分析(下)

信息来源: 商法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3-23 19:56 浏览次数:

保税仓与暂时进口

(一)保税仓

海关的保税仓库是由政府部门或私人经营运作的保税区域。一般来说,进口到该仓库中的货物都可以暂免关税。因此,在没有海关当局的事先批准时,货物不能被私自搬离保税区域。根据海关当局的需要,保税仓的所有人有责任向其报告区域内的相关货物存量情况。

1.建立保税仓库设施

巴林海关当局为希望投资保税仓的人提供了一定的服务和基础设施安排。任何希望从保税仓库中受益的企业都可以向巴林海关总署提交申请。在提交申请时,必须附有以下的相关文书:

(1)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如果进口的货物为工业设备,则还需提交工业执照副本;

(2)企业在巴林工商会的成员证书副本;

(3)如果进口的货物为工业设备,还需要有巴林工业和商业部的授权许可证书。

2.保税仓的海关程序

保税仓区域内的清关工作应以以下的方式完成:

(1)在进口货物的情况下,受益的企业必须在普通清关文件中的报关单上请求暂停征收关税;

(2)如果加工过程中需要其他配件,在当地购买的且已完税的货物可被带进保税区域的企业中,但税务机构就这些已完税的配件货物不会再予以退税处理;

(3)必须在巴林海关监督下进行在保税区域内的出口;

(4)保税仓内的产品只有在支付相应的关税后才能流入当地市场。

(二)暂时进口

巴林的自由贸易区为巴林国际投资园,该园区由巴林工商 部管理,全额的外资企业可在园区内进行商贸活动。在该区域内开展活动的所有企业都可以免除企业所得税和进口关税。同时,根据海湾合作委员会的相关条约规定,在投资园区内出口到该经济体成员国的产品都可以免除出口关税。这一规定为巴林的临时进口政策奠定了法律基础。

电子清关程序及其风险

(一)电子报关单的提交

为了方便进出口商,降低相关的操作成本,巴林海关当局推出了电子清关程序,以支持有关人员通过系统而申报货物。通过这一系统,报关人员应当在报关单上作以下的声明:

1.需报关的货物不违反巴林海关法所明确禁止的条款;

2.需报关的货物附有提单或空运单据;

3.需报关的货物将在提单或空运单据所记载的地点进行清关;

4.需报关的货物能够在清关当时提交相关证明文书以备检查。

(二)其他重要注意事项

在使用电子清关系统进行申报时,报关人员必须确保依据以下的事项进行:

1.运送信息的要求:

(1)必须确保所有运送详细信息都是正确无误的;

(2)确保所提供的提单号或空运单据号正确无误;

(3)确保所提供的包装信息,包括数量和量度单位都是

正确无误的;

(4)确保收货人、进口商或交易商拥有巴林商务部所颁

布的有效商业登记证书(Commercial Registration, CR)。

2.商品详情的要求:

(1)确保所提供的协调编码(HS编码)分类正确无误;

(2)必须提供商品的正确货币价值。投资人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巴林的有关法律,提供不正确或不完整的海关申报信息是违法的。据此,海关可以酌情作出处罚,而处罚的内容可能包括罚款、撤销清关许可乃至更进一步的法律起诉。

进口关税情况及相关贸易优惠政策

由于巴林是海湾合作委员会的成员国,在进口关税的标准上也会遵守该区域经济体内的相关条约规定。具体而言,就巴林的进口关税情况,可分为两种情形加以分析:

(一)海湾合作委员会成员国内的关税征收标准

2003年,巴林批准实施了海湾合作委员会有关统一关税同盟的协议。该协议消除了海湾合作委员会成员国间的416项关税,这些项目中主要为食品和医药产品。同时,对除酒精和烟草以外的所有其他商品课以百分之五的低关税;而酒精产品的关税为125%,烟草关税为110%。

(二)海湾合作委员会成员国外的关税

对于成员国外的国家进口,海湾合作委员会正在计划在其范围内实行统一的关税标准和单点进口制度,但如今并未有所进展。因此,为鼓励外商直接投资,巴林政府已规定不对原材料以及半成品的进口课以任何关税义务,从而确保用这些原材料或半成品加工组装的产品能够最终顺利出口。此外,巴林政府还允许为了在该国内实施发展项目而进口货物,除相关的配件以外,这些货物都将免征关税。而通过巴林转运的货物也将免征关税。

进入或已经进入海湾合作委员会成员国区域内的外国产品将按照以下的方法处理:

1.如果进口商能出示首个单一进口点所颁发的证书用以证明其在海湾合作委员会其中一个成员国已完成税负,那么当货物进口到另一个成员国时将免征关税;

2.如果进口商未能证明其已在一成员国缴纳过关税,应当在最终目的地的成员国海关处缴纳相应的关税;

3.用于统计目的的报关单应当由货物所有人亲手填写,或以电脑打印的方式代为填写。此外,报关单必须经过海关入境点的核查,并附上相关的来源地发票。其中,发票上需要详细的记载货物的正确价值以及来源;

4.进口商必须确保海关当局已经对货物进行了认可,以此证明货物的进出是合法的。

来源:浙江贸促综合整理自《 “一带一路” 国别法律研究(巴林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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