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事调解丨案例精选(一百二十八): 敦促+投诉,15天高效催款到

信息来源: 商法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9-13 09:01 浏览次数:

案由:信用证结算纠纷

申请人:嘉兴某公司

被申请人:孟加拉国某银行

调解机构:嘉兴调解中心

调解员:沈逸芳、卜君杰

基本案情:2022年10月,嘉兴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公司”)向孟加拉国客户出口一批纱线制品,付款方式为120天承兑远期信用证,开证行为孟加拉国某银行(以下简称“孟加拉银行”)。2023年1月,嘉兴公司依约发运全部货物并将完整单证委托代理行交单至孟加拉银行。孟加拉银行于2月8日向嘉兴公司发送承兑函,函告承兑金额为77820.33美元,承兑付款期为2023年5月7日。然而,承兑付款期满后孟加拉银行迟迟未付款,嘉兴公司两次通过银行发报文催收无果,遂于2023年6月28日向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嘉兴调解中心(以下简称“嘉兴调解中心”)求助,此时距离孟加拉银行承兑付款期已过去整整42天。

敦促过程:嘉兴调解中心接到求助后,第一时间审阅了嘉兴公司提供的形式发票、信用证、提单、承兑函等材料,仔细研究案情后,认为嘉兴公司在信用证层面做到了“单证一致、单单相符”,符合UCP600(即《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相关规定,孟加拉银行应履行信用证项下的承兑义务。考虑到孟加拉国央行对于银行的监管作用,嘉兴调解中心于2023年6月29日向孟加拉银行发出敦促履约函并抄送孟加拉央行,敦促其在7日内履行信用证项下承兑义务。孟加拉银行仍未付款也未对函予以回复。

7月11日,嘉兴调解中心向孟加拉银行发出警告函,并再次警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和对该银行国际商业声誉带来的不良影响。同时调解员通过多种途径查阅该孟加拉银行的相关资料,了解到该银行是某银行的分支机构,于是通过正式途径依程序向其总行发起投诉。

敦促结果:7月14日,嘉兴公司顺利收到了孟加拉银行信用证项下全部款项77820.33美元。从求助调解中心到收回全部货款,前后仅花费了短短15天时间。嘉兴公司在满意之余,专程向嘉兴调解中心赠送锦旗以示真诚感谢。

案件评析:

当前地缘政治关系日益复杂,部分发展中国家面临着资本外流、外汇储备短缺等问题,造成某些银行违约逾期付款,贸促会调解机构近年来收到多起涉孟加拉国、埃塞俄比亚等国家银行信用证迟付甚至拒付投诉。因此,建议外贸企业采用信用证付款方式时尽量通过即期信用证、TT+L/C等多种组合收款方式防范信用证风险,减轻收款压力,同时仔细审核信用证条款,防止出现“单证不符”的情形。一旦发生银行信用证结算纠纷,企业应及时与当地客户、银行取得联系,也可以通过银行系统内部的投诉反馈渠道积极维权,尽快挽回损失。

本案中,嘉兴企业严格遵循了国际贸易信用证交易中的单证流转规则,为纠纷发生后依法主张权利提供了扎实的实体和法理基础。同时嘉兴调解中心及时发出敦促履约函,并同时充分利用银行系统内部监督机制发起正式投诉,多管齐下,最终促使银行尽快履约,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本期调解员介绍:

沈逸芳 嘉兴市贸促会商事法律部部长、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嘉兴调解中心专职调解员 

专业领域:国际贸易与争议解决

卜君杰 嘉兴市贸促会公职律师、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嘉兴调解中心专职调解员

专业领域:国际贸易与争议解决

附:争议解决示范条款

争议解决: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同意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示例:浙江省国际商事法律服务中心)进行调解。一方当事人不愿意调解或调解不成的,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浙江分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DISPUTE RESOLUTION: Any dispute arising from or in connection with this Contract shall be submitted to ___________________(e.g. Zhejiang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Legal Service Center ) for mediation. If one party is unwilling to mediate or mediation fails, the dispute shall be submitted to China International Economic and Trade Arbitration Commission (CIETAC) Zhejiang Sub-Commission for arbitration which shall be conduct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CIETAC's arbitration rules in effect at the time of applying for arbitration. The arbitral award is final and binding upon both parties.

在此,也提醒广大企业,如在国际贸易中遇到法律问题,可咨询全省各地调解机构(联系方式附下),我们将充分发挥国际商事调解优势,化解涉外经贸纠纷,为企业相关法律问题提供专业意见。


浙江省国际商事法律服务中心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浙江调解中心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延安路466号浙江经贸大楼南楼9楼                  

电话:0571-85811951、87702560

邮箱:legal@ccpitzj.gov.cn

在线咨询网址:http://www.ccpitzj.gov.cn/col/col1229566713/index.html


杭州市国际商事法律服务中心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杭州调解中心

地址:杭州市江干区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E座26楼

电话:0571-85257485

杭州云平台网址:https://hzzcss.tiaojiecloud.com/#/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宁波调解中心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835号市行政中心9号楼(宁波报业传媒大厦B座)4楼

电话:0574-89386802、89386790

邮箱:wangjunm@ccpitnb.org / zhangyt@ccpitnb.org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温州调解中心

地址:温州市行政中心9号楼北栋8楼

电话:0577-88817142-6

邮箱:mediation@ccpitwz.org

商法助企云网址:https://ccpitsf.wenzhou.gov.cn/wap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湖州调解中心

地址:湖州市吴兴区凤凰路560号湖商大厦

电话:0572-2103972

邮箱:legal@hzccpit.com

邮编:313000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嘉兴调解中心

地址:嘉兴市祝家港路中南大厦16楼

电话:0573-82074509、82829912

传真:0573-82084592

邮箱:ccpitjxs@163.com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绍兴调解中心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曲屯路368号人社大楼6-8楼

电话:0575-88601115、88260533

邮箱:law@ccpit.cn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金华调解中心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丹溪路968号8楼

电话:0579-82468977

邮箱:214471580@qq.com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衢州调解中心

地址:衢州市智慧新城白云中大道37号市级机关综合大楼

电话:0570-8021016

邮箱:qzccpit @163.com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海事商事)调解中心

地址:舟山市行政中心6号楼8楼

电话:0580-8720289、2027765

邮箱:MCHFLB0580@126.com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台州调解中心

地址:台州市市府大道216号行政6号楼

电话:0576-88832297

传真:0576-88832297    

邮箱:ccpittz@ccpittz.cn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丽水调解中心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人民街597号丽水海关大楼三楼

电话:0578-2161138

传真:0578-2161155 

邮箱:ccpitlsh @163.com


义乌市国际商事法律服务中心

地址:义乌市银海路399号国际贸易服务中心一楼社会厅

电话:0579-85572021、85572031

邮箱:ywmchsfzx1415@126.com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