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商品出口RCEP成员国业务指南(红茶篇)(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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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法律部
发布时间:
2023-05-26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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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15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简称RCEP)正式签署,标志着当前世界上人口最多、经贸规模最大、最具发展潜力的自由贸易区正式启航。为履行好、运用好RCEP协定中关于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标准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序有关要求,重庆海关组织开展了重庆市重点商品出口RCEP成员国技贸课题研究,对越南、日本、韩国、泰国、新加坡等RCEP成员国市场准入、合格评定、通关要求等进行系统研究,形成首批覆盖柑橘、调味品、红茶、榨菜、新能源汽车、摩托车6个商品类别研究成果。为更好利用这些研究成果,助力重庆市乃至全国有关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扩大出口,我们将研究成果转换成重庆市重点商品出口RCEP成员国系列业务指南,并陆续推出,供出口企业参考使用。 本期主角是红茶。红茶属于全发酵茶,是以茶树新牙叶为原料,经过萎凋、揉捻(切)、发酵、干燥等一系列工艺过程精制而成的茶。红茶在加工过程中发生了以茶多酚酶促氧化为中心的化学反应,鲜叶中的化学成分变化较大,茶多酚减少90%以上,产生了茶黄素、茶红素等新成分,香气物质比鲜叶明显增加。 不同茶叶发酵程度 一、企业资质及办理要求 (一)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基地备案 1、申请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出口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种植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或者行业协会等组织均可申请。申请备案的种植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有合法经营种植用地的证明文件;(2)土地相对固定连片,周围具有天然或者人工的隔离带(网),符合当地检验检疫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土地面积要求;(3)大气、土壤和灌溉用水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种植场及周边无影响种植原料质量安全的污染源;(4)有专门部门或者专人负责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的管理,有适宜的农业投入品存放场所,农业投入品符合中国或者进口国家(地区)有关法规要求;(5)有完善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应当包括组织机构、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制度、疫情疫病监测制度、有毒有害物质控制制度、生产和追溯记录制度等;(6)配置与生产规模相适应、具有植物保护基本知识的专职或者兼职植保员;(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申请流程 申请人应当在种植生产季开始前3个月,登录“互联网+海关”一体化平台的“企业管理和稽查”版块,或者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向种植场所在地海关提交书面备案申请,申请时提供下列材料:(1)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场备案申请表。(2)种植场平面图。(3)要求种植场建立的各项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组织机构、农业投入品管理制度、疫情疫病监测制度、有毒有害物质控制制度、生产和追溯记录制度等。(4)种植场负责人或者经营者身份证。(5)种植场常用农业化学品清单。 3、备案变更 种植场负责人、联系人方式、种植场位置或者面积、种植场及周边种植环境等发生变化的,种植场申请人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天内向种植场所在地海关申请办理种植场备案变更手续。办理方式、流程比照初次申请。申请方式: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政务服务平台(http://online.customs.gov.cn/) (二)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 1、申请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拟从事出口的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和实施以危害分析和预防控制措施为核心的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该体系还应当包括食品防护计划。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保证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有效运行,确保出口食品生产、加工、储存过程持续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安全卫生要求,以及进口国(地区)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申请方式 (1)申请备案。①申请人通过可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中国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系统(可通过“互联网+海关”政务服务平台进入,网址:http://online.customs.gov.cn/)向所在地主管海关提出申请并上传材料。②主管海关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进行审核,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的,核发《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证明》。 (2)备案变更。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名称、法定代表人,生产企业地址发生变化的,申请人应当自发生变更之日起15日内,通过中国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系统(http://qgs.customs.gov.cn:10080/efpe)向原发证海关递交申请材料,原发证海关对申请变更内容进行审核。变更申请材料齐全、证明材料真实有效的,准予变更。 (3)备案的注销。申请人需要注销《备案证明》的,向主管海关提出书面申请,经主管海关审核后,办理注销手续。 二、出口检验检疫及技术标准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保证其出口食品符合进口国家(地区)的标准或者合同要求;中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有特殊要求的,还应当符合国际条约、协定的要求。 进口国家(地区)暂无标准,合同也未作要求,且中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无相关要求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保证其出口食品符合中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三、出口申报要求及通关流程 红茶出口商应当按照规定,凭合同、发票、装箱单、出厂合格证明、出口食品加工原料供货证明文件等凭证和相关批准文件向海关提出出口申报前属地监管申请。海关根据输入国家或地区进口茶叶检验检疫规定,结合企业监督管理情况,依法实施检验检疫,包括现场检查和监督抽检。 符合要求的,由海关出具证书,准予出口。不符合要求的,由海关书面通知出口商或者代理人。可以技术处理的,经技术处理后方准出口;不能技术处理或者经技术处理仍不合格的,不准出口。 按照《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在运输包装上标注生产企业备案号、产品品名、生产批号和生产日期。 属地监管合格的企业即可按照海关规范申报要求报关。企业报关时应规范填报商品名称、制作或保存方法(发酵程度)、内包装每件净重、品牌(中文或外文)。 归类建议:根据包装规格应归入HS编码0902.3090或0902.4090。 监管证件代码:AB 检验检疫类别:PR/S 出口退税税率:税率9% 来源:中国贸促FTA https://mp.weixin.qq.com/s/BuPp2yl7_QcUilFK2VwMk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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