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事调解丨案例精选(九十一): 柯桥某公司与孟加拉某公司国际贸易货款纠纷案

信息来源: 商法中心 发布时间: 2022-12-09 09:53 浏览次数:

案由:国际贸易货款纠纷

申请人:柯桥某公司

被申请人:孟加拉某公司

调解机构:省商法中心、绍兴调解中心

调解员:李春华、应琪

基本案情:柯桥某公司(以下简称“柯桥公司”)和孟加拉某公司(以下简称“孟加拉公司”)多年来合作良好。2018年底至2019年初,双方签署多份销售合同,支付方式为电汇与信用证相结合。合同履行中,孟加拉公司未能按约付款,在柯桥公司的多次催促下,孟加拉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提供了一份书面付款承诺,答应将在2022年5月至9月期间分五期付清全部货款,否则愿意承担20,000美元的赔偿金。协议签订后,孟加拉公司仅支付其中两笔款项,剩余货款188,025美元未如期支付。柯桥公司催讨无果,于10月26日找到浙江省国际商事法律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省商法中心”)寻求帮助。

敦促过程:省商法中心联合绍兴调解中心,耐心梳理案卷材料后,以绍兴国际商会名义于11月2日向孟加拉公司制发敦促履约函,要求对方信守契约精神,在5日内尽快付款。孟加拉公司收到函件后立即与柯桥公司取得联系,表示愿意先支付65,625美元,尾款122,400美元需要在一年后付清。11月21日,柯桥公司收到货款65,625美元。对于剩余尾款,柯桥公司希望孟加拉公司能在六个月内付清,双方就付款时间无法达成一致。11月22日,绍兴调解中心再次向孟加拉公司制发警告函,督促其支付剩余尾款。

敦促结果:对于尾款122,400美元,在绍兴调解中心的主持下,经过多次沟通,柯桥公司最终同意孟加拉公司在2023年5月底支付61,164美元,在2023年11月底支付65,625美元。11月29日,绍兴调解中心根据双方的和解意愿制作调解协议,就付款金额、付款方式、违约责任、仲裁机构选定、送达地址均进行了明确约定,双方代表人进行签字盖章表示确认。柯桥公司对省商法中心和绍兴调解中心坚持不懈的多次帮助表示诚挚感谢。

案件评析:对于出口企业而言,开展国际贸易之前进行风险评估很重要。今年以来,绍兴调解中心已受理多起孟加拉国银行不履行信用证项下付款义务的案件,在企业提供的单据符合信用证约定的情况下,孟加拉国银行仍拖延支付或与外商勾结扣除部分款项,给企业带来不小的损失。因此,如涉及的目的国为孟加拉,外贸企业应特别注意支付方式的安全性:一、如出口金额不超过50万美元,可按照合同和电汇汇款方式结算(今年2月,孟国会会议原则上批准了新的《进口政策条例(2021-24)》,该条例规定,孟零售商人进口不超过50万美元的商品,将可以免予开具信用证,按照合同和电汇汇款方式结算)。在通过TT方式结算款项时,也要注意回款风险,尽量提高预付款比例;二、如合同金额超过50万美元,根据孟加拉中央银行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无特殊情况都必须采用银行信用证的结算方式。鉴于孟加拉信用证风险高发,建议外贸企业谨慎选择贸易伙伴和开证银行,并购买相关对外贸易保险。

本案双方企业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在发生纠纷后当事人之间应进行充分沟通,尽力化解矛盾,一旦协商无果应及时申请贸促会等第三方专业机构介入调解。在客户即时支付货款确有困难的情况下,双方可视情签订中长期付款协议。协议签订时,选定仲裁机构、明确送达地址非常重要,却又极易被外贸企业所忽略。绍兴市中小企业居多,对外贸易合同标的不大,在调解未果的情况下,建议寻求相对来说程序更为便利的国际仲裁解决,若能事先明确送达地址,纠纷处理机构只需将文书投递到该指定地址,即使对方拒收或未实际收到,也可视为送达,极大提升了纠纷解决效率。


附:争议解决示范条款

争议解决: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同意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示例:浙江省国际商事法律服务中心)进行调解。一方当事人不愿意调解或调解不成的,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浙江分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DISPUTE RESOLUTION: Any dispute arising from or in connection with this Contract shall be submitted to ___________________(e.g. Zhejiang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Legal Service Center ) for mediation. If one party is unwilling to mediate or mediation fails, the dispute shall be submitted to China International Economic and Trade Arbitration Commission (CIETAC) Zhejiang Sub-Commission for arbitration which shall be conduct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CIETAC's arbitration rules in effect at the time of applying for arbitration. The arbitral award is final and binding upon both parties.

在此,也提醒广大企业,如在国际贸易中遇到法律问题,可咨询全省各地调解机构(联系方式附下),我们将充分发挥国际商事调解优势,化解涉外经贸纠纷,为企业相关法律问题提供专业意见。


浙江省国际商事法律服务中心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浙江调解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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