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事调解丨案例精选(八十七):塞舌尔某公司与三家嘉兴公司商标侵权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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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商法中心
发布时间:
2022-11-15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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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 申请人:塞舌尔某公司 被申请人:德清莫干山某A公司、嘉兴某B公司、德清某C公司 调解机构:嘉兴调解中心 调解员:陈喜昌 基本案情:2022年2月,塞舌尔某公司诉至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嘉兴中院),诉称包括德清莫干山某A公司、嘉兴某B公司、德清某C公司在内的三被告侵害其注册商标权,请求停止三被告的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以及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211,640元。嘉兴中院根据与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嘉兴调解中心(以下简称嘉兴调解中心)建立的涉外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将该案委托嘉兴调解中心进行诉前调解。 调解过程:一、分析行为,理性判断。嘉兴调解中心在受理本案后,分别征求原、被告代理人同意,为此案指定了调解员。调解员仔细阅读案卷,梳理案情,了解到本案涉及三被告,并且其行为各不相同。被告一A公司为侵权产品电商店铺的经营者,被告二B公司为侵权产品的生产商,被告三C公司为侵权产品的发票提供者(销售商),三被告在生产的产品上,在电商平台的店铺中对产品的展示和表述上,都使用了与原告塞舌尔公司持有的注册商标相同或实质性相似的字样或图案,涉嫌违反《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二、耐心调和,谋求平衡。调解员逐一联系三被告,耐心细致地解释《商标法》相关条款以及依法应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三被告都认识到各自行为的违法性,同意立即停止侵权行为,但是对原告提出的高额赔偿金争议较大。调解员了解到三被告的诉求后,以当地法院司法实践中对侵害商标权的判赔尺度作为参照,在此基础上与原告代理人进行多次沟通。在此期间,由于上海疫情,调解员一度被隔离在酒店,但是他仍然心系此案,不断地与原告代理人联系,寻求双方诉求的平衡点,一步步缩小双方赔偿金额期望值的差距,最终原告同意以5万元赔偿金达成和解。 三、厘清责任,达成共识。关于三被告之间赔偿责任的划分问题,调解员再次联系了原、被告四方。通过对三被告侵权行为的责任大小,过错程度,侵权获利多少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分析,最终促成各方达成一致,考虑到B公司的侵权行为是经其他二被告授意而为的,各方协商同意本案赔偿金额由A、C公司连带承担。 调解结果:经过3个月的调解,原、被告四方于2022年5月正式签订和解协议,本案调解工作至此圆满结束。 案件评析:本案是侵害商标权导致的索赔案件。首先,在多数此类案件中,被告知识产权法律意识不足,往往没有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构成违法,调解员的首次沟通就显得十分重要。调解员凭自己专业的能力和丰富的沟通经验取得了双方的信任,打消疑虑,为调解的顺利进行打下良好的基础。其次,调解员尽可能用通俗易懂的表述以及援引相关案例判罚来与被告沟通,一方面,让被告认识到其侵权行为的违法性,以及会带来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安抚好被告的情绪,使其能够更加认同调解这一灵活、便利、简洁的的纠纷解决方式。近年来,随着我们国家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提高,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变大,此类案件也在逐年增加。在此提醒广大企业,应当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一方面,善于维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利益,勇于使用法律武器对于侵权行为说不。另一方面,在生产、代理、销售环节中,应当仔细核实是否存在侵权风险,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法律诉讼。 附:争议解决示范条款 争议解决: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同意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示例:浙江省国际商事法律服务中心)进行调解。一方当事人不愿意调解或调解不成的,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浙江分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DISPUTE RESOLUTION: Any dispute arising from or in connection with this Contract shall be submitted to ___________________(e.g. Zhejiang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Legal Service Center ) for mediation. If one party is unwilling to mediate or mediation fails, the dispute shall be submitted to China International Economic and Trade Arbitration Commission (CIETAC) Zhejiang Sub-Commission for arbitration which shall be conduct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CIETAC's arbitration rules in effect at the time of applying for arbitration. The arbitral award is final and binding upon both parties. 在此,也提醒广大企业,如在国际贸易中遇到法律问题,可咨询全省各地调解机构(联系方式附下),我们将充分发挥国际商事调解优势,化解涉外经贸纠纷,为企业相关法律问题提供专业意见。 浙江省国际商事法律服务中心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浙江调解中心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延安路466号浙江经贸大楼南楼9楼 电话:0571-85811951、87702560 邮箱:legal@ccpitzj.gov.cn 在线咨询网址:http://www.ccpitzj.gov.cn/col/col1229566713/index.html 杭州市国际商事法律服务中心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杭州调解中心 地址:杭州市江干区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E座26楼 电话:0571-85257485 杭州云平台网址:https://hzzcss.tiaojiecloud.com/#/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宁波调解中心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835号市行政中心9号楼(宁波报业传媒大厦B座)4楼 电话:0574-89386802、89386790 邮箱:wangjunm@ccpitnb.org / zhangyt@ccpitnb.org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温州调解中心 地址:温州市行政中心9号楼北栋8楼 电话:0577-88817142-6 邮箱:mediation@ccpitwz.org 温州商法助企云网址:https://ccpitsf.wenzhou.gov.cn/wap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湖州调解中心 地址:湖州市吴兴区凤凰路560号湖商大厦 电话:0572-2103972 邮箱:legal@hzccpit.com 邮编:313000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嘉兴调解中心 地址:嘉兴市祝家港路中南大厦16楼 电话:0573-82074509、82829912 传真:0573-82084592 邮箱:ccpitjxs@163.com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绍兴调解中心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曲屯路368号人社大楼6-8楼 电话:0575-88601115、88260533 邮箱:law@ccpit.cn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金华调解中心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丹溪路968号8楼 电话:0579-82468977 邮箱:214471580@qq.com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衢州调解中心 地址:衢州市智慧新城白云中大道37号市级机关综合大楼 电话:0570-8021016 邮箱:qzccpit @163.com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海事商事)调解中心 地址:舟山市行政中心6号楼8楼 电话:0580-8720289、2027765 邮箱:MCHFLB0580@126.com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台州调解中心 地址:台州市市府大道216号行政6号楼 电话:0576-88832297 传真:0576-88832297 邮箱:ccpittz@ccpittz.cn 义乌市国际商事法律服务中心 地址:义乌市银海路399号国际贸易服务中心一楼社会厅 电话:0579-85572021、85572031 邮箱:ywmchsfzx1415@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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