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事调解丨案例精选(三十五):杭州某公司与美国某州政府国际贸易合同履行纠纷案

信息来源: 浙江省贸促会 发布时间: 2021-09-26 16:33 浏览次数:

       案由:合同履行纠纷

       申请人:杭州某公司

       被申请人:美国某州政府

       基本案情:2020年4月,杭州市国际商事法律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杭州商法中心”)接到了杭州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公司”)的纠纷调处申请。杭州公司称,美国某州政府(以下简称“美国州政府”)于2020年4月2日与其签订采购合同一份,向其紧急订购医疗设备200余台,双方约定于2020年4月30日前交货至上海某货代仓库。美国州政府向杭州公司出具FDA免责函,以便为采购设备办理出关手续。合同签订后,美国州政府向杭州公司支付全额货款1100多万美元,但因上游供货量短缺,双方将采购设备数量变更为150余台,杭州公司将相应货款280多万美元退回美国州政府后,同上游工厂及医疗设备经销商订立设备采购订单并支付全额货款。但由于疫情等原因,杭州公司在后续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一系列障碍:其一,上游生产厂商及经销商称设备现货被政府部门征用,无法按时完成供货;其二,美国州政府向杭州公司支付的货款已被用于杭州公司向上游厂家及设备经销商支付货款,杭州公司的退款时间受制于上游厂家及设备经销商的退款时间。因国内供应商无法依约交货等原因,杭州公司无法按时向美国州政府完成供货,亦无法立即完成未供货部分货款的退还,或面临与美国州政府之间的合同纠纷,故向杭州商法中心寻求帮助,希望杭州商法中心出面就其自身无法克服的客观履约障碍向美国州政府进行说明,并协调双方妥善解决争议。

       争议焦点:疫情期间政府政策的变更,属于不能履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的单方违约,还是属于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情形?

       调解过程:杭州商法中心受理案件后,首先与杭州公司的负责人进行沟通,并审阅了案件详细的资料。了解基本案情后,杭州商法中心一方面向杭州公司推荐了特约调解员为其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另一方面联系了美国州政府的授权代表,向其说明杭州公司在疫情期间遇到的客观情况,并了解美国州政府的诉求。

       调解结果:经杭州商法中心的多轮居中调解沟通,美国州政府最终同意杭州公司根据上游厂商和设备经销商的退款情况陆续退还货款,之后杭州公司也完成了对美国州政府的退款。杭州商法中心的纠纷调处工作使得争议在双方损失尽可能小的情况下得到解决,避免了跨国诉讼的发生。

       案件评析: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如遇客观原因导致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可以积极通过调解渠道与对方进行沟通。本案杭州公司正是通过积极寻求帮助,在杭州商法中心的斡旋与协调下,最终避免了一件跨国诉讼。

       在此,也提醒广大企业,如在国际贸易中遇到法律问题,可咨询商法中心,我们将充分发挥国际商事调解优势,化解涉外经贸纠纷,为企业相关法律问题提供专业意见。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延安路466号浙江经贸大楼南楼9楼

       电话:0571-85811951,85393807,87702560

       传真:0571-87702560,85393807

       邮箱:legal@ccpitzj.gov.cn

       网址:www.ccpitzj.gov.cn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