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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贸促会以案释法,涉外合同四大条款隐患需警惕

信息来源: 衢州市贸促会 发布时间: 2026-08-17 10:39 浏览次数:


近日,衢州市贸促会收到某企业涉及与俄罗斯客户的涉外合同审查需求,随即对接中国贸促会涉外经贸专家联合开展合同审查。审查过程中发现企业在积极开拓海外市场过程中,容易忽视关键条款细节,存在潜在贸易隐患。为助力我市外贸企业规范涉外签约流程、有效规避经营风险,特提示通用性合同风险及应对建议,供企业参考借鉴。

风险点一:存在弹性质保延期条款,资金占用风险大。部分涉外合同允许海外买方单方自主延长质保期限,该条款属于行业非常规约定,将造成企业质保金长期被占用,加重企业跨境经营的资金周转压力。

应对建议:审慎设定质保条款,固化合作权责。企业签订涉外合同时,需统一明确固定质保周期,在海外买家无特殊需求的前提下,切勿主动增设质保无限延期的弹性条款,清晰界定买卖双方的质保责任、服务范围及有效期限,从源头规避资金长期占用风险。

风险点二:不可抗力条款不完善,易被滥用免责。多数涉外合同默认将战事、地缘冲突等情形纳入不可抗力免责范畴,若合同未细化特殊场景下的权责划分,如有涉战事地区业务往来而触发不可抗力条款,后续出现物流改道、运费上涨、履约受阻等情况时,采购方极易滥用免责条款拖延付款、免除自身履约责任。

应对建议:细化权责界定,完善免责兜底规则。企业签约时需优化不可抗力条款内容,主动补充特殊情形下的物流费用分摊、货款按期支付、阶段性履约等兜底约定,明确免责适用边界,杜绝不可抗力条款被片面滥用,保障自身合法回款权益。

风险点三:境外仲裁机构选择不当,维权成本过高。部分企业签约时约定境外仲裁机构,存在维权流程繁琐、沟通壁垒大、时间及资金成本高昂等诸多问题,不利于高效化解跨境贸易纠纷。

应对建议:优选国内争议解决机构,降低跨境维权成本。浙江省内企业可优先选择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浙江分会,本地机构熟悉省内外贸业务实操,就近应诉、高效便捷,出具的裁决可依据《纽约公约》在全球执行,无属地分会的可直接选择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调解中心,全程支持线上办案、远程开庭,大幅降低跨境维权成本。

风险点四:自动续期条款约束力强,易陷入无期限履约绑定。涉外合同自动续期条款具备强制履约约束力,若未结合合作属性合理设置,单次、短期合作会被强制续约,长期合作也易陷入无期限履约绑定的被动局面。

应对建议:精准把控续期规则,灵活解绑履约义务。针对单次、临时性供货业务,建议直接取消自动续签条款,合同到期自动终止,后续合作按需重新签约;针对长期稳定合作业务,需提前增设解约前置条款,明确双方可提前约定期限书面申请终止合作,避免被长期无期限绑定履约。

今年以来,衢州市贸促会启动“法治体检”活动,集中开展涉外合同审查公益法律服务,企业如有相关需求,可联系衢州市贸促会,我会将联合经贸专家给予审查。联系电话:0570802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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