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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指转口洗产地!越南全面收紧中国货物过境,限4口岸通行、停留不得超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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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信息服务部
发布时间:
2026-06-22
09:5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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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越南工贸部发布《2026年第43号合并文件》(43/VBHN-BCT),整合修订关于中国货物经越南过境运输的原有相关规定,并全面收紧对中国货物经越南领土过境运输的监管。 新规明确指出,越南禁限进出口商品一律禁止过境,其余货物需持有效通行证方可运输。口岸通道实施“白名单”制度,目前仅开放4对中越边境口岸。 主要措施 🚨口岸通行实行“白名单”制度,仅限4对中越边境口岸通行: 河口—老街(Lào Cai) 友谊关—友谊关(Hữu Nghị) 东兴—芒街(Móng Cái) 凭祥—同登(Đồng Đăng) 其他口岸暂不开放过境运输,第三国中转通道也暂未开放。 🚨停留期限严格限制: 货物自完成入境海关手续之日起,在越南境内停留时间最长不得超过 30 天。特殊情况需提前审批,可申请延期,每次最长30天,最多延期3次等,视具体规定。超时或违规可能面临处罚、扣货或强制处置。 🚨其他严格监管要求: 越南禁限进出口商品一律禁止过境。其余货物必须持有有效过境通行证/许可证。 🚨全链条运输严格监控: 越南海关将对全链条运输实施严格控制。货物从入境到离境必须保持原包装、原封签,严禁擅自拆换、加工、调换或仓储拼柜等。运输途中发生货损或异常,必须立即向海关报验。 此举主要针对中国货物借道越南出口至第三国(尤其是欧美)的过境运输。越南为避免自身被美国等国指控“转口规避关税”,主动加强边境管控,防止“洗产地”、转口规避关税等贸易欺诈行为,同时保护本土产业和供应链。 该文件是越南在防范贸易欺诈、维护自身声誉的背景下,对现有法规的一次系统性强化,标志着对中国货物过境运输的监管进入了更严格、更规范的新阶段。建议相关企业立即核查在途货物并调整路线/计划。 来源:浙江贸促综合整理自贸易夜航 (免责声明:本网站转载之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站观点,文章内容供读者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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