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中方连发4个公告,对美国、墨西哥采取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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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信息服务部
发布时间:
2025-09-28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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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5日,商务部连发四份公告,决定:自2025年9月25日起对墨西哥相关涉华限制措施启动贸易投资壁垒调查;将亨廷顿·英格尔斯工业公司等3家美国实体列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单;将萨罗尼克科技公司等3家美国实体列入不可靠实体清单;自2025年9月25日起对原产于墨西哥和美国的进口碧根果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商务部: 对墨西哥相关涉华限制措施进行贸易投资壁垒调查 9月25日,商务部发布公告,公布对墨西哥相关涉华限制措施进行贸易投资壁垒调查。该部获得的初步证据和信息显示,根据墨西哥《国会公报》2025年9月9日刊登的关于调整多项进口税的提案,墨西哥政府拟对中国等非自贸伙伴的产品提高进口关税税率,该措施将严重损害中国企业的贸易投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及《对外贸易壁垒调查规则》第十二条、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商务部决定自2025年9月25日起对墨西哥相关涉华限制措施启动贸易投资壁垒调查。 本案的被调查措施为:墨西哥政府拟对中国等非自贸伙伴的产品提高进口关税税率的相关措施,具体涉及汽车及零部件、纺织品、服装、塑料、钢铁、家电、铝、玩具、家具、鞋类、皮具、纸及纸板、摩托车、玻璃等产品类别。此外,墨西哥近年来采取的其他涉及中国的贸易投资限制措施也在本次调查范围内。 公告原文: 商务部公告2025年第53号 公布对墨西哥相关涉华限制措施进行贸易投资壁垒调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商务部《对外贸易壁垒调查规则》有关规定,为维护对外贸易秩序,商务部可以自行对有关国家和地区的贸易投资壁垒进行调查。 商务部获得的初步证据和信息显示,根据墨西哥《国会公报》2025年9月9日刊登的关于调整多项进口税的提案,墨西哥政府拟对中国等非自贸伙伴的产品提高进口关税税率,该措施将严重损害中国企业的贸易投资利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及《对外贸易壁垒调查规则》第十二条、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商务部决定自2025年9月25日起对墨西哥相关涉华限制措施启动贸易投资壁垒调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被调查措施及涉及产品 本案的被调查措施为:墨西哥政府拟对中国等非自贸伙伴的产品提高进口关税税率的相关措施,具体涉及汽车及零部件、纺织品、服装、塑料、钢铁、家电、铝、玩具、家具、鞋类、皮具、纸及纸板、摩托车、玻璃等产品类别。此外,墨西哥近年来采取的其他涉及中国的贸易投资限制措施也在本次调查范围内。 二、调查程序 根据《对外贸易壁垒调查规则》规定,商务部可以采用问卷、听证会、实地调查等方式向利害关系方了解情况,进行调查。 三、调查期限 本案应当自立案决定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结束,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但延长期不得超过3个月。 四、查阅公开信息 利害关系方可在商务部网站贸易救济调查局子网站下载或到商务部贸易救济公开信息查阅室(电话:0086-10-65197878)查找、阅览、抄录并复印本案公开信息。 五、对立案的评论 利害关系方对立案相关问题的评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天内将书面意见提交至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 六、信息的提交和处理 利害关系方在调查过程中提交评论意见、答卷等,应通过“贸易救济调查信息化平台”(https://etrb.mofcom.gov.cn)提交电子版本,并根据商务部的要求,同时提交书面版本。电子版本和书面版本内容应相同,格式应保持一致。 利害关系方认为其提供的资料泄露后将产生严重不利影响的,可以向商务部申请按照保密资料处理,并说明理由。如商务部同意其请求,申请保密的利害关系方应当同时提供该保密信息的非保密概要。非保密概要应当包含充分的有意义的信息,以使其他利害关系方对保密信息能有合理的理解。如不能提供非保密概要,应说明理由。如利害关系方提交的信息未说明需要保密,商务部将视该信息为公开信息。 七、商务部联系地址 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 电话:0086-10-65198155、65198070 传真:0086-10-65198172 相关网站:商务部网站贸易救济调查局子网站(https://trb.mofcom.gov.cn)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2025年9月25日 商务部: 将3家美国实体列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单 商务部网站9月25日消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决定将亨廷顿·英格尔斯工业公司(Huntington Ingalls Industries, Inc.)、扁平地球管理公司(Planate Management Group)、全球维度公司(Global Dimensions LLC)等3家美国实体列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单,并采取以下措施: 一、禁止向上述3家美国实体出口两用物项;正在开展的相关出口活动应当立即停止。 二、特殊情况下确需出口的,出口经营者应当向商务部提出申请。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商务部 2025年9月25日 商务部: 将萨罗尼克科技公司等3家美国企业列入不可靠实体清单 商务部网站9月25日消息,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等有关法律,不可靠实体清单工作机制依据《不可靠实体清单规定》第二条、第八条和第十条等有关规定,决定将萨罗尼克科技公司(Saronic Technologies, Inc.)、爱尔康公司(Aerkomm Inc.)、国际海洋工程公司(Oceaneering International, Inc.)等3家美国实体列入不可靠实体清单,并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一、禁止上述企业从事与中国有关的进出口活动; 二、禁止上述企业在中国境内新增投资。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不可靠实体清单规定》执行。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不可靠实体清单工作机制 2025年9月25日 商务部: 对原产于墨西哥和美国的进口碧根果发起反倾销立案调查 9月25日,商务部发布公告,据获得的初步证据和信息显示,原产于墨西哥和美国的进口碧根果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向中国出口销售,存在倾销。同时,该产品进入中国市场数量大幅增长,价格呈下降趋势,对中国国内产业同类产品价格造成削减和抑制,中国国内产业遭受了实质损害,自墨西哥和美国进口产品的倾销与国内产业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商务部决定自2025年9月25日起对原产于墨西哥和美国的进口碧根果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本次调查确定的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产业损害调查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利害关系方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天内,向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登记参加本次反倾销调查。 公告原文 商务部公告2025年第52号 公布对原产于墨西哥和美国的进口碧根果发起反倾销立案调查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在特殊情形下,商务部没有收到反倾销调查的书面申请,但有充分证据认为存在倾销和损害以及二者之间有因果关系的,可以决定立案调查。” 商务部获得的初步证据和信息显示,原产于墨西哥和美国的进口碧根果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向中国出口销售,存在倾销。同时,该产品进入中国市场数量大幅增长,价格呈下降趋势,对中国国内产业同类产品价格造成削减和抑制,中国国内产业遭受了实质损害,自墨西哥和美国进口产品的倾销与国内产业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商务部决定自2025年9月25日起对原产于墨西哥和美国的进口碧根果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立案调查及调查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商务部对原产于墨西哥和美国的进口碧根果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本次调查确定的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产业损害调查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被调查产品及调查范围 调查范围:原产于墨西哥和美国的进口鲜或干的碧根果。 被调查产品名称:鲜或干的碧根果(美国山核桃、薄壳山核桃)。 英文名称:Carya illinoensis。 产品描述:鲜碧根果或由碧根果果实为原料,经挑选、干燥等工艺制成无论是否去壳或去皮的主要供人类食用的坚果。 主要用途:碧根果可生食或炒食,也可制作各种点心或提取油脂。 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08029990,该税则号项下其他产品不在本次调查范围之内。 三、登记参加调查 利害关系方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天内,向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登记参加本次反倾销调查。参加调查的利害关系方应根据《登记参加调查的参考格式》提供基本身份信息、向中国出口或进口本案被调查产品的数量及金额、生产和销售同类产品的数量及金额以及关联情况等说明材料。《登记参加调查的参考格式》可在商务部网站贸易救济调查局子网站下载。 利害关系方登记参加本次反倾销调查,应通过“贸易救济调查信息化平台”(https://etrb.mofcom.gov.cn)提交电子版本,并根据商务部的要求,同时提交书面版本。电子版本和书面版本内容应相同,格式应保持一致。 本公告所称的利害关系方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个人和组织。 四、查阅公开信息 利害关系方可在商务部网站贸易救济调查局子网站下载或到商务部贸易救济公开信息查阅室(电话:0086-10-65197878)查找、阅览、抄录并复印案件公开信息。 五、对立案的评论 利害关系方对本次调查的产品范围、被调查国家及其他相关问题如需发表评论,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天内将书面意见提交至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 六、调查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商务部可以采用问卷、抽样、听证会、现场核查等方式向有关利害关系方了解情况,进行调查。 为获得本案调查所需要的信息,商务部通常在本公告规定的登记参加调查截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利害关系方发布调查问卷。利害关系方可以从商务部网站贸易救济调查局子网站下载调查问卷。 《碧根果反倾销案国外出口商或生产商调查问卷》询问信息包括公司的结构和运作、被调查产品、对中国的出口销售、国内销售、经营和财务等相关信息、生产成本和相关费用、估算的倾销幅度及核对单等内容。《碧根果反倾销案国内生产者调查问卷》询问信息包括生产者基本情况、国内同类产品情况、经营和相关信息、财务和相关信息、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等内容。《碧根果反倾销案国内进口商调查问卷》询问信息包括公司基本情况、被调查产品贸易和相关信息等内容。 利害关系方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完整、准确的答卷,应当包括调查问卷所要求的全部信息。 七、信息的提交和处理 利害关系方在调查过程中提交评论意见、答卷等,应通过“贸易救济调查信息化平台”(https://etrb.mofcom.gov.cn)提交电子版本,并根据商务部的要求,同时提交书面版本。电子版本和书面版本内容应相同,格式应保持一致。 利害关系方向商务部提交的信息如需保密,可向商务部提出对相关信息进行保密处理的请求并说明理由。如商务部同意其请求,申请保密的利害关系方应当同时提供该保密信息的非保密概要。非保密概要应当包含充分的有意义的信息,以使其他利害关系方对保密信息能有合理的理解。如不能提供非保密概要,应说明理由。如利害关系方提交的信息未说明需要保密,商务部将视该信息为公开信息。 八、不合作的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商务部进行调查时,利害关系方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利害关系方不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的,或者没有在合理时间内提供必要信息的,或者以其他方式严重妨碍调查的,商务部可以根据已经获得的事实和可获得的最佳信息作出裁定。 九、调查期限 本次调查自2025年9月25日起开始,通常应在2026年9月25日前结束调查,特殊情况下可延长6个月。 十、商务部联系方式 地址:中国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 电话:0086-10-65198740、65197586 传真:0086-10-65198172 相关网站:商务部网站贸易救济调查局子网站(https://trb.mofcom.gov.cn) 商务部 2025年9月25日 来源:浙江贸促综合整理自商务部网站 (免责声明:本网站转载之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站观点,文章内容供读者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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