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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公告!中美关税,最新调整,附详细解读

信息来源: 信息服务部 发布时间: 2025-11-06 16:44 浏览次数:

为落实中美吉隆坡经贸磋商达成的多项成果共识,中美双方分别发布公告,宣布中美相关经贸措施的最新调整。

11月5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两则公告:自2025年11月10日13时01分起,停止实施3月4日发布的《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2号)规定的加征关税措施。自2025年11月10日13时01分起,调整《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4号)规定的加征关税措施,在一年内继续暂停实施24%的对美加征关税税率,保留10%的对美加征关税税率。

当地时间11月1日和4日,美国白宫官网正式公布针对中国贸易政策的一系列调整举措,涉及关税、出口管制等多个方面。自2025年11月10日凌晨00:01起清关的中国进口商品,美国将降低原本加征的所谓“芬太尼”关税,从20%关税下调至10%。同时,暂停实施24%对等关税、出口管制穿透规则、港口301收费一年,延长部分301关税豁免至2026年11月10日。

中方公告速览解读

• 自2025年11月10日13时01分起,对美反制对等关税维持目前的10%加征,执行1年。即中美互制对等关税原为34%,其中的24%暂停执行1年,一年内仅执行10%的对等关税。

• 自2025年11月10日13时01分起停止实施3月4日发布的(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2号)第二轮对美反制芬太尼关税10%-15%。停止反制的商品清单见附件:

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2号附件1 加征15%关税商品清单.pdf

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2号附件2 加征10%关税商品清单.pdf

• 特朗普第一任期内加征的美国301关税及我国反制301关税均未调整,照旧执行。本次会谈仅暂停原本由10月14日起执行的海事301港口税费。

• 2月4日发布的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1号即第一轮反制芬太尼关税10%-15%还是继续加征,依然加征反制芬太尼关税的商品清单见往期链接:聚焦丨反制!对美加征关税、出口管制、不可靠实体清单...四箭齐发!

公告原文:

美方公告要点解读

当地时间11月1日和4日,美国白宫官网正式公布了针对中国贸易政策的一系列调整举措,涉及关税、出口管制等多个方面。

• 下调10%芬太尼关税

对自2025年11月10日凌晨00:01后清关的中国进口商品货物,美国将下调“为遏制芬太尼流入”的关税10个百分点。即原本加征的20%所谓的“芬太尼”关税,降为10%。

• 暂停实施24%对等关税一年

美国对中国(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进口商品加征更高对等关税的政策,原本暂停期至2025年11月10日结束,现延长至2026年11月10日。即在延长暂停期间,现行执行的10%对等关税继续有效。

• 301条款关税豁免期限延长

部分301条款关税豁免原本将于2025年11月29日到期,美国进一步延长了这些商品关税豁免有效期至2026年11月10日,与对等关税的到期日保持一致。豁免清单涉及178项HTSUS税目,产品涵盖儿童用品、泵类部件、化工材料、电子元件、医疗用品、太阳能制造设备、硅片制造设备及晶圆搬运设备等多个领域,豁免商品详见往期链接:聚焦 | 刚刚!美国宣布对部分中国商品免征301关税至11月29日,附豁免产品税号清单。

• 暂停实施特定出口管制规则

自2025年11月10日起,美国将暂停实施名为“扩大最终用户控制范围以涵盖某些上市实体的关联公司”的临时最终规则,即出口管制50%穿透性规则,为期一年。该规则核心在于,由实体清单企业控股50%以上的子公司也与清单企业同等受出口管制。

• 暂停征收港口相关费用

自2025年11月10日起,美国将暂停针对中国船舶征收的港口停靠费,为期一年。这意味着在此期间,不再对中国籍和中国制造的船舶征收靠港费,不过美国仍会继续根据《贸易法》第301条款与中国进行谈判。

来源:浙江贸促综合整理自财政部网站、关务小二、海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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