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美国正式启动对中国船只301征费!如何征收、豁免范围及影响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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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信息服务部
发布时间:
2025-10-10
14:4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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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时间2025年10月3日,美国政府公布了关于301调查的最新消息。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正式发布CSMS #66427144号公告,明确启动对中国船只征收额外费用的机制。根据公告,美国政府确定自2025年10月14日起,对由中国拥有、运营或建造的船舶,以及所有外国建造的汽车运输船(Vehicle Carrier/Ro-Ro Vessel)征收额外费用。 征费政策详情、缴费责任与时间要求 具体依据是,美国《联邦公报》于2025年4月17日发布的通知《关于中国在海运、物流和造船领域主导地位的301条调查行动与拟议行动通知》,并结合6月12日公布的修改内容,在附件I、II和III中设立了新的费用标准,适用于上述两类船舶。其中,液化天然气(LNG)运输船在国际船舶分类(ICST)中被列为132类船型,可豁免相关费用。 各附件的豁免和特殊规则规定,船舶运营方必须在船舶首次自关境外进入美国港口之前缴纳相关费用。需特别注意的是,是否应缴费的判定责任在于船舶运营方,而非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官方强烈建议船舶在抵达前完成缴费,没有缴费凭证的船舶,可能会被拒绝装卸作业,或无法获得放行,直至缴费证明核实无误。建议船舶至少在抵达前三个工作日启动支付流程。 具体费用标准、费用豁免范围 具体费用标准
费用豁免范围 费用豁免范围包括以下几类:
关于豁免范围及费用暂停标准,详情可参阅《联邦公报》原文。 缴费与清关要求、支付方式与信息填写
船舶在抵达美国境内第一个港口前,须完成缴费并提交电子证明,否则将面临被拒绝进行装卸作业,或延迟放行与清关的情况。美国当局建议船舶运营方至少在抵港前三个工作日,通过财政部官网Pay.gov完成支付。
所有费用支付均须通过美国财政部的官方安全支付平台Pay.gov完成,不得在入境港口缴纳。Pay.gov会根据《301条费用支付表》中的选择自动计算费用,并将支付确认传递给船舶入港与放行系统(VECS)。若VECS无法将支付与船舶抵达信息匹配,申报人或船舶运营商可凭Pay.gov的支付确认邮件作为缴费凭证。 《301条费用支付表》要求填写的必填信息包括:
提交上述信息后,付款人需选择适用的费用类别(附件I、II或III),并按要求输入相关细节。支付完成后,信息将同步至美国船舶进出港系统(VECS);若匹配失败,可凭Pay.gov电子邮件确认证明付款。 政策影响 从影响范围来看,这项政策几乎覆盖了全球航运业的所有主要参与者。因为即便剔除中资直接拥有或运营的船队,全球大部分新造船舶都出自中国船厂。在这种“双重口径”的费用设计下,无论船东还是租家,都难以完全规避。 根据Alphaliner此前推算,若以2026年为基准,这项费用可能对全球前十大班轮公司带来高达32亿美元的年度冲击。其中,中远海运首当其冲,其与OOCL预计要承担超过一半,约15.3亿美元。 对比之下,HMM与长荣几乎完全不受影响,马士基与赫伯罗特因船队结构和部署优势,受到的影响相对有限,分别仅约1750万美元与1.05亿美元。然而,并非所有航运公司都能如此幸运。以色列的以星航运预计需缴纳5.1亿美元,ONE约3.63亿美元,法国达飞集团则约3.35亿美元。 不过,Alphaliner也指出,在各家班轮公司通过调整船舶部署和其他缓解措施来降低影响之前,这些措施对各家公司的影响可能存在很大差异。 来源:浙江贸促综合整理自货代头条 (免责声明:本网站转载之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站观点,文章内容供读者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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