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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投资合作指南

信息来源: 衢州市贸促会 发布时间: 2020-07-24 16:05 浏览次数:

一、日本的概况


(一)地理环境


日本地处亚欧大陆东部,全国由本州、四国、九州和北海道4个大岛及6800多个小岛组成,是一个从东北向西南延伸的弧形岛国。日本的陆地面积为37.8万平方公里,位于环太平洋火山地震带,地震、火山活动频繁,有地震之国之称。日本属于东9时区,东京时间较北京时间早1小时。


首都东京是日本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人口约1388.5万(截至2019年4月)。其他经济中心城市还有大阪、名古屋、横滨、神户等。


日本自然资源非常贫乏,除少量矿产资源以外,其他工业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料、燃料等都要从海外进口。日本森林覆盖率占陆地面积的67.7%,是世界上森林覆盖率最高的国家之一。


日本属海洋性温带季风气候,终年温和湿润,冬无严寒、夏无酷暑。梅雨和台风是日本气候的一大特点。


截至2019年4月,日本的人口总数约为1.26亿人,居世界第10位,是世界上人口密度最大的国家之一。


(二)政治环境


日本为君主立宪制国家,实行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的议会内阁制。天皇为国家元首,但不参与国政。国会是最高权力和唯一立法机关,分众、参两院。


战后日本实行政党政治,代表不同阶层的各种政党相继恢复或建立。目前主要政党有:组成执政联盟的自民党、公明党;在野的立宪民主党、国民民主党、日本共产党、日本维新会、社民党等。


1972年9月29日,中日邦交正常化。1978年双方缔结《中日友好和平条约》,两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科技交往日益增多。


(三)社会文化环境


日语为日本官方语言,北海道地区有少数人会阿伊努语。英语是日本人主要学习的外语。近年来,学习汉语的日本人越来越多。


日本社会治安状况很好,犯罪率很低。公民守法意识强,公共秩序良好。据日本警察厅统计,2018年,日本全国刑事案件总数为817338件,同比下降10.7%,平均每10万人口刑事犯罪率约为646.4件,创二战以来最低水平,连续14年呈下降趋势。日本法律规定,除了用于狩猎等特别目的,原则上禁止个人持有枪械。2018年,日本未发生恐怖袭击事件。


二、日本外资吸引力


(一)近几年经济表现


日本是世界第三大经济体,也是重要而成熟的消费大市场。日本大量原材料、资源、能源、食品依赖进口,并向世界出口高性能产品和中间材料。日本各项法律法规健全,市场秩序规范,信用体系健全,基础设施配套完善。日本有众多资本、技术和管理实力雄厚的大企业,也有大量掌握核心技术、产品的中小企业。日本企业拥有全球领先的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和先进的节能环保技术、设备和专有技术。作为老龄化最严重的发达经济体,日本在老年产品和养老产业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拥有一流产品、设备和服务。总之,虽然门槛较高,但外国企业仍在许多领域有与日本企业开展商务合作的空间。


日本战后走上和平发展之路,建立起非常完备的法律制度,政局比较稳定。20世纪90年代以后,日本推进了会计准则以及相关法律制度的国际化。2005年6月修改、制定新公司法,使设立公司更加容易(撤销了最低资本金制度),企业兼并重组方式灵活,商业环境规范有序。日本各项基础设施完善,高速公路、铁路、航空、海运等物流设施便利,除综合税负较高外,企业投资日本的总体商务环境较好。在世界银行公布的《2019年营商环境报告》中,日本在190个经济体中位列第39位。世界经济论坛《2019年全球竞争力报告》显示,日本在全球最具竞争力的141个国家和地区中,排第6位。


目前,日本政府正研究拟订新的经济增长战略,拟通过放宽管制、降低税负等刺激民间企业投资,增强日本经济活力,这将为外国企业投资日本带来新的机会。


(二)基础设施状况


地铁是日本人日常出行的主要市内交通工具,尤其东京的地铁网络更是发达,东京地铁系统拥有13条线路,285座车站,线路总长365.2公里。东京地铁的日平均客流量为1100万人次,是世界上客流量最大的地铁系统。日本的航空业相当发达。以东京成田和羽田机场以及大阪关西机场为中心,形成了四通八达的空运网络。作为岛国,日本对外贸易主要依靠海运。全国主要港口有神户、横滨、千叶、名古屋、大阪、北九州等。


(三)外贸关系


据日本财务省统计,2018年中国大陆、美国和韩国是日本前三大贸易伙伴国,双边贸易额分别为35.09万亿日元、24.49万亿日元和9.34万亿日元。


运输设备、机械设备和机电产品是日本的主要出口商品,2018年出口额为1709.5亿美元、1495.8亿美元和1280.3亿美元,占日本出口总额的23.2%、20.3%和17.4%。矿物燃料机电产品和化工产品是日本前三大类进口商品,2018年进口额为1744.6亿美元、1115.2亿美元和773.7亿美元,占日本进口总额的23.3%、14.9%和10.3%。


(四)金融环境


日本货币为日元。根据日本相关法律以及日本加入IMF时所做出的承诺,日元可与美元等货币自由兑换。


日本银行是日本的中央银行。根据《日本银行法》,日本银行的职能是发行银行券,调节货币和金融以及确保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之间的资金结算,维持信用秩序,通过保持物价稳定来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


三、日本对外投资合作的法规和政策


(一)与外贸相关的法规和政策


日本主管贸易的政府部门是经济产业省,其主要职责是综合管理日本各经济产业部门,制定与贸易通商有关的一系列政策方针,加强国际间经济合作与交流。


日本与贸易相关的主要法律有《关税法》、《关税定率法》、《外汇 及外国贸易法》、《贸易保险法》、《进出口交易法》、《保护灭绝危险的野生动物物种法》、《经济合作协定的特定原产地证明书发放相关法律》、 《商法》、《公司法》、《商业登记法》、《金融商品交易法》、《反垄断法》、《防止不正当竞争法》、《转包法》、《银行法》、《保险业法》、 《环境基本法》、《防止大气污染法》、《防止水质污染法》、《废弃物处理法》、《劳动标准法》、《男女雇佣机会均等法》、《劳动卫生安全法》、《劳动者派遣法》、《公益举报人保护法》、《行政机关个人信息保护法》、《知识产权基本法》、《消费生活产品安全法》等。


(二)优惠政策


日本政府自20世纪90年代初积极致力于吸引外国企业来日投资。 2005年,日本经济产业省制定外国企业招商地区支援项目,拨付5亿日元专项资金,委托独立行政法人日本贸易振兴机构对地方政府的招商引资活动提供支持,包括对招商对象实施调查,邀请外资企业干部赴日考察、派遣专家等费用,每个地区约发放专项补贴2000万日元。为了吸引外国企业对日投资,日本经产省正在研究探讨针对外资企业的优惠政策,包括根据投资额和对象、雇佣人数等在一定期限内减免法人税和所得税,简化技术人员等签证审查的入国手续,同时研究设立一元化促进投资咨询 和优惠政策协商的窗口。


此外,日本中央政府就促进对日投资的制度性支持还包括:


1)设立对日直接投资综合指导窗口;


2)设置市场开放问题投诉处理机制;


3)鼓励地方政府给外资企业提供优惠政策。


(三)中国企业在日本投资合作的保护政策


中日双边投资保护协定于1989年生效


中日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于1985年生效。


1952年,中国贸促会同日本促进中日贸易三团体签订第一次民间贸易协议。


1955年,中国渔业协会同日本日中渔业协议会签订民间渔业协定。


1978年,《中日商标保护协定》生效。


1980年,中日两国政府签署《中日政府间科技合作协定》。


1984年,《中日税收协定》生效。


1986年,《中日和平利用核能合作协定》生效


1994年,中日两国政府签署环保合作协定。


1997年,中日两国政府签署渔业协定。


2000年,《中日渔业协定》生效。


2006年,《中日关于海关互助与合作协定》生效。


2014年,《中日韩关于促进、便利和保护投资的协定》生效。


2018年5月,中日签署《中日社会保障协定》,日本将免除中国在日本投资企业的派遣员工等人员在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义务。


四、开展投资合作注意事项


(一)投资方面


日本贸易振兴机构(JETRO)2018年度调查显示,外资对日本投资最担心的因素依次为难以确保人才、语言交流、商务成本较高和行政手续复杂。日本政府为吸引外资,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1)简化外国企业在日本设立子公司程序。2015年3月,日本废除外国企业在日设立子公司时,要求其企业代表须有日本住址的规定,外国企业代表即便不住在日本,也可以在日本设立子公司。


2)降低企业所得税。目前日本企业所得税率为35%左右,在经合组织成员中属于税率较高的国家。日本政府决定自2017年起,3年内逐步将日本企业所得税率降至25%左右。


3)设立国家战略特区,进一步放宽投资限制。2014年3月,日本政府设立了6个国家战略特区,东京圈、关西圈、福冈县、新泻县、兵库县 和冲绳县。在医疗、人才引进、农业、观光等领域进一步开放市场。


4)为外商营造便利的生活环境。方便外国商务专机入境、缩短入境通关时间。在公共场所推广普及WIFI、外语服务等。


近年来,中国对日投资增长较迅速。据商务部统计,截至2018年底,中国对日各类投资存量为44.5亿美元。中资企业在日投资金融、观光旅游(航空、酒店)、家电、电子配件、光伏等领域取得了较大成功,但在海运、餐饮、通信、劳务等领域面临较大的竞争压力。


中国企业投资日本面临的主要困难有以下几方面:


1)人才匮乏


长久以来,外资并购日本企业不具有普遍性,一方面是日本企业组织制度与国际不尽相同,另一方面是企业文化差异有可能导致日本企业职工对外来并购者产生抵触情绪。


2)优惠政策少


各国为吸引外商投资,都制定了许多优惠政策,而日本虽然制定了一些优惠政策,但仅限于放宽原有限制条件,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的优惠条件相差较大。


3)融资不易


日本商业银行放贷原则为担保主义,对于投资日本的中国企业来讲,没有有形资产作担保很难从银行贷款。


4)签证难获得


日本签证审查非常严格,要求外资企业必须雇用日本全职雇员才向外方人员发放签证,外企企业内转勤赴日者要求转职前必须连续工作一年以上。


(二)贸易方面


中日经济互补性强,互为重要贸易伙伴。据日本海关统计,2018年中日贸易总额达到35万亿元,同比增加5.2%。


对日开展贸易合作应注意:


1)严把产品质量关。日本市场向来以产品质量要求严格、顾客挑剔著称。中日贸易发展多年,相互已形成密不可分之势,目前中国商品已牢牢占据日本市场的一席之地。但近年一些因产品质量引发的贸易纠纷,经由媒体报道引发负面社会影响,损害了中国出口产品在日本市场的信誉。因此,要时刻将产品质量放在首要位置,严把产品安全质量关,维持中国输日产品长期积累、来之不易的市场认知度。


2)重视企业信誉。日本企业重视信誉,绝大多数珍视长期合作关系。贸易双方在前期顺利合作的基础上,一般容易形成长期稳定的贸易关系。中国企业应充分把握日本企业该种特性,在经营活动中诚信守法,赢得对方尊重和信任,不断巩固夯实与日本企业建立的长期合作基础。


3)适当了解日本客商的民族习惯。日本人在商务活动中普遍表现十分礼貌含蓄,着装正式得体,谈判时准备充分,认真严谨。但有时稍显态度暧昧,不明确答应或拒绝对方,留有一定余地。在与日本客商交往过程中,中方人员要注意着装得体,态度礼貌,熟悉业务,态度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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