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哥拉投资合作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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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哥拉的概况
(一)地理环境
安哥拉位于非洲西南部,北邻刚果(布)和刚果(金),东接赞比亚,南连纳米比亚,是中部、南部非洲的重要出海通道之一;西濒大西洋,海岸线长1650公里,国土面积124.67万平方公里,战略地位十分重要。
安哥拉全国划分为18个省,设有164个市,市下设区、乡、村。安哥拉首都,全国最大城市,人口约800万,位于大西洋东海岸,是安哥拉最大港口和政治经济中心。
安哥拉石油、天然气、矿产资源、森林资源及水产丰富。
安哥拉北部大部分地区属热带草原气候,南部属亚热带气候,高海拔地区属温带气候。
据安哥拉国家统计局最近一次(2014年)人口普查结果,安哥拉拥有人口2579万。但据联合国最新全球人口状况报告显示,目前安哥拉人口数量已达3180万。
(二)政治环境
安哥拉实行多党制;总统为国家元首,任期5年。现行宪法于2010年2月颁布。安哥拉国民议会是国家最高立法机构。每届任期5年,每年 举行两次例会。
安哥拉较有影响的政党有安哥拉人民解放运动(简称“安人运”),争取安哥拉彻底独立全国联盟(简称“安盟”):安哥拉广泛救助同盟、社会革新党、安哥拉人民解放阵线(安解阵)、新民主竞选联盟、发展人民党等。
安哥拉与中国于1983年1月12日建交。建交以来,两国关系发展顺利,高层互访频繁,各领域交流与合作不断扩大,在国际和地区事务中保持着良好的协调与配合。2010年11月,中安建立战略伙伴关系。当前,安哥拉是中国在全球的第三大石油供应国、在非洲的第二大贸易伙伴。同时,中国也是安哥拉在全球的最大贸易合作伙伴。
(三)社会文化环境
安哥拉的官方语言为葡萄牙语。安哥拉有42种民族语言,主要民族语言有温本杜语(中部和南部地区)、金本杜语(罗安达和内陆地区)、基孔戈语(北部地区)和班图语等。
安哥拉自2002年实现和平后,全国只有卡宾达省尚存小规模的反政府武装。
二、安哥拉外资吸引力
(一)近几年经济表现
安哥拉自然条件优越,政局稳定,经济政策稳健,具有一定的投资合作吸引力。一是资源优势突出,二是农业综合开发空间广阔,三是制造和加工工业机遇较多,四是基础设施合作仍有潜力。
世界经济论坛《2019年全球竞争力报告》显示,安哥拉在全球最具竞争力的141个国家和地区中,排第136位。
世界银行《2019年营商环境报告》显示,安哥拉在全球190个经济体中营商环境排名列第173位。
(二)基础设施状况
安哥拉全国公路总长7.7万公里,干线总长2.5万公里,其中柏油路面2万公里,其余是沙石土路面。安哥拉全国铁路总长约2800公里,有3条东西走向主干线。安哥拉航空公司是国际民航组织成员,1997年加入8个国际民航组织公约,客货运输量居非洲前列。安哥拉全国水路1300公里,均为海上货运,无内河运输。主要港口有 罗安达、洛比托、纳米贝、卡宾达。
2008年12月17日,中安两国政府共同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安哥拉共和国政府航空运输协定》。该协定成为中国与非洲国家缔结的第二十个政府间航空运输协定。目前,安哥拉TAAG航空公司开通的从罗安达到北京的直航航班因故停运。从罗安达可经迪拜、亚的斯亚贝巴、约翰内斯堡、法兰克福、巴黎、阿姆斯特丹等城市中转回北京、上海、广州、香港等中国城市。
(三)外贸关系
据安哥拉国家统计局统计,2018年进出口贸易总额143297.63亿宽扎(约567.99亿美元),其中出口102823.19亿宽扎(406.00亿美元),进口40474.44亿宽扎(161.99亿美元)。安哥拉在GATS协议下达成服务贸易开放承诺的共有5个部门。根据世界银行数据,2018年安哥拉服务贸易出口额6.31亿美元,进口额100.87亿美元。
安哥拉主要的出口商品是:原油、钻石、木材、机械设备、咖啡、剑麻、鱼和鱼制品、棉花等;主要进口商品是:机电设备、车辆和零配件、药品、食品、纺织品、军用物资等。
1996年,安哥拉加入世界贸易组织。
安哥拉主要出口目的地有中国、印度、美国、西班牙、南非等;主要进口来源国包括中国、葡萄牙、新加坡、比利时、美国、巴西、南非、法国、英国等。
(四)金融环境
安哥拉现行法定货币名称为KWANZA(缩写KZ,代码AOA),译作 “宽扎”,取安哥拉国内著名河流宽扎河的名字,宽扎河被安哥拉人民尊称为“母亲河”。目前,人民币与安哥拉宽扎不可直接兑换。
安哥拉中央银行名称为安哥拉国家银行,英文缩写BNA。
三、安哥拉对外投资合作的法规和政策
(一)与外贸相关的法规和政策
安哥拉贸易部是对外贸易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对外贸易政策制定和行使行政管理职能。
《安哥拉共和国贸易法》是其对外贸易管理的基本法。据此,安哥拉贸易部颁布了2000年第75号《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和2000年第76号《对外贸易管理条例》。
(二)优惠政策
安哥拉新《私人投资法》草案对国外投资者和国内投资者在安哥拉进行投资的范围、优惠措施等方面进行了规定。根据此法,安哥拉政府给予外国投资者国民待遇,保证外国投资者对投资的所有权和支配权,给予外国投资者与本国投资者同等的税收鼓励政策和必要的便利。
对在农业、农产品加工业、林业、纺织服装制鞋业、酒 店、旅游业、基础设施建设、公共工程、电讯及信息技术工程、能源水利、教育、人员培训和研究、卫生领域进行的投资给予鼓励。
安哥拉依照各地区的发展水平,将全国划分为3个区域,在不同的区域投资,享受相应的投资鼓励政策,优惠幅度逐级递增。
A区 - 罗安达省、本格拉省和威拉省的省会城市、洛比托市;
B区 - 比耶省、本戈省、北宽扎省、南宽扎省、万博省、纳米贝省及本格拉省和威拉省其余市;
C区 - 宽多库邦戈省、库内内省、北隆达省、南隆达省、马兰热省、 莫希科省、威热省和扎伊尔省;
D区 - 卡宾达省。
(三)中国企业在安哥拉投资合作的保护政策
2018年10月,中国与安哥拉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安哥拉共和国政府对所得消除双重征税和防止逃避税的协定》。
目前,中国与安哥拉签署的其他协定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安哥拉人民共和国政府贸易协定》(198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安哥拉共和国政府航空运输协定》(2008)、《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安哥拉共和国政府在劳务领域的合作协定》(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安哥拉共和国政府经济技术合作协定》(2012)、《安哥拉97%输华产品免关税的协定》(201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安哥拉共和国政府关于共同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谅解备忘录》(2018年)等。
四、开展投资合作的注意事项
(一)投资方面
安哥拉土地、能源、矿产等资源丰富,拥有较大的投资市场,但总体营商环境不尽完善。主要是基础设施尚不完善、医疗卫生条件及交通通信状况不佳、社会治安和流行疾病问题突出、外汇和物资供应不足、物价畸高等问题,是所有赴安哥拉投资的企业都必须面对的客观障碍。
(1)企业应对投资领域的市场情况进行调研,摸清市场现状和潜力;确认合作伙伴的资质、信誉度、资产、银行评价及土地(或场地)使用权。
(2)充分评估投资可能会遇到的困难,如办理手续、货物出港耗时较长、汇率波动等。
(3)发挥企业专业优势,与合作方形成优势互补,以合作共赢为目的。
(二)贸易方面
中国企业在安哥拉从事贸易活动,需注意:
(1)尽量核实对方公司的真实性和商业信誉。主要包括:①合作介绍人有无在公司文件中的记录;②办公场地是否能证明与该公司是租用关系;③公司是否正常运营,有无纳税记录;④应尽量了解幕后老板的实情; ⑤保证产品质量和信誉,树立中国商品的良好形象;⑥注意货款回收安全。
(2)保证产品质量和信誉。安哥拉对外国企业和个人开展经贸活动暂没有专门的禁止性、限制性法律法规。但在特殊情况下,可能采取临时性限制或禁止措施,如发生三鹿奶粉事件后,安哥拉消费者保护局针对从中国进口到安哥拉的液体奶、乳制品采取了临时性限制措施,要求产自中国的奶制品进口到安哥拉前,必须经中国的权威质检部门对其成分进行化验,出具检测报告并提交安哥拉有关部门,安方确认后方允许对安哥拉出口。同时,安哥拉质检部门还要对其进行抽样检查,如结果一致,方可进入市场销售,否则产品将被退回或就地销毁。
(3)关注安哥拉外汇市场供给情况和汇率变动情况,了解安哥拉外 汇管制相关规定,及时有效降低或规避贸易支付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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