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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新消息!新一轮中美经贸磋商即将举行,美国总统时隔9年再访华(附:历次中美经贸磋商成果与美国对华现行关税全解)

信息来源: 信息服务部 发布时间: 2026-05-12 09:05 浏览次数: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5月10日表示,经中美双方商定,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何立峰将于5月12日至13日率团赴韩国与美方举行经贸磋商。双方将以两国元首釜山会晤及历次通话重要共识为引领,就彼此关心的经贸问题开展磋商。

外交部发言人5月11日宣布,应国家主席习近平邀请,美利坚合众国总统唐纳德·特朗普将于5月13日至15日对中国进行国事访问。据悉,上一次美国总统访华,是2017年。时任美国总统特朗普于2017年11月8日至10日,对中国进行国事访问。

中美七次元首重要互动、六轮高级别经贸磋商

元首外交对中美关系发挥着不可替代的战略引领作用。在特朗普再次当选美国总统以来的一年多时间里,中美元首之间累计已有七次重要互动:

2024年11月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致电唐纳德·特朗普,祝贺他当选美国总统。

2025年1月17日晚,国家主席习近平应约同美国当选总统特朗普通电话。

2025年6月5日晚,国家主席习近平应约同美国总统特朗普通电话。

2025年9月19日晚,国家主席习近平同美国总统特朗普通电话。

2025年10月30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釜山同美国总统特朗普举行会晤。

2025年11月24日晚,国家主席习近平同美国总统特朗普通电话。

2026年2月4日晚,国家主席习近平同美国总统特朗普通电话。

据香港《南华早报》报道,随着美国内外压力不断累积,美国现在更急于与中国进行谈判,而中国在谈判中的底气更足了。白宫前全球事务主管布雷特·布鲁恩认为,中国可以在大豆采购、波音订单等问题上减少让步,同时可以在关税、出口管制、台湾问题以及伊朗局势等议题上提出更强硬的要求。

2025年以来,中美共举行六轮高级别经贸磋商,具体轮次、时间、地点及核心成果如下:

美国对华关税全拆解

●基础税率:MFN税率,即最惠国税率,这是一个产品的最基本税率,通常很低,因产品类别而异,美国对中国产品的MFN税率通常在0%—10%之间。

●对等关税和芬太尼关税(已取消):这两项关税已于2026年2月20日取消,此前已缴纳的关税也将退回。美国海关已确认4月20日开始启动首批关税退款,这是史上规模最大退款之一,涉及约5317万笔进口记录,约1660亿美元关税。第一阶段退税将优先退款尚未清算的进口记录以及清算后80天以内的记录,预计60-90天内完成退款。已最终清算的复杂进口记录,需等待后续2-4阶段逐步开放。

●第122条款关税:对等关税和芬太尼关税被法院判决无效后,特朗普随即转向第122条款加征关税,关税税率10%,2月24日生效,有效期150天,至2026年7月24日。该关税针对全球各国,包括中国。特朗普曾威胁提高至15%,但并未实施。

以下商品豁免:

某些关键矿物、用于货币和金银条块的金属、能源及能源产品;

无法在美国种植、开采或以其他方式生产的自然资源和化肥,或无法以足够数量种植、开采或以其他方式生产以满足国内需求的自然资源和化肥;

某些农产品,包括牛肉、西红柿和橙子;

药品和药品成分;

某些电子产品;

乘用车、某些轻型卡车、某些中型和重型车辆、公共汽车以及乘用车、轻型卡车、重型车辆和公共汽车的某些零部件;

某些航空航天产品以及信息资料(例如书籍)、捐赠物品和随身行李;

目前或将来受第232条约束的物品及其部件;

符合美墨加协定(USMCA)规定的加拿大和墨西哥货物;

根据多米尼加共和国-中美洲自由贸易协定,作为哥斯达黎加、多米尼加共和国、萨尔瓦多、危地马拉、洪都拉斯或尼加拉瓜货物免税进口的纺织品和服装。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5月7日,美国国际贸易法院裁定特朗普政府依据《1974年贸易法》第122条征收的10%全球进口关税无效,裁决要求特朗普政府停止向原告收取这些关税,并退还已支付的款项。除原告外,所有其他进口商的关税将继续有效至7月24日。

●第301条款关税:加征7.5%-100%,多数产品在7.5%-25%区间,个别产品达到100%。301条款关税就是特朗普第一任总统期间加征的关税,特朗普在2018年使用该条款对超过2000亿美元的中国商品加征7.5%—25%关税。而拜登则在2024年使用该条款对中国的电动汽车、电池、半导体及医疗用品等加征关税,个别产品税率高达100%。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第301条款关税与新的10%第122条款关税叠加。

●第232条款关税:包括对钢铁、铝、铜、汽车及零部件加征25%-50%关税(其中,使用美国本土冶炼金属在海外生产的成品税率为10%),对非美国制造且未纳入药品定价协议的进口专利药及原料药加征100%关税。这是特朗普2025年上任以来仅次于对等关税的最重要关税政策,但这项政策是针对全球各国的,各国的上述产品出口到美国都得缴纳这个税率,并不是单独针对中国。

2026年4月2日,白宫发布新的行政命令,对钢铝铜进口关税体系进行结构性调整,同时对进口专利药品及原料药祭出高达100%的惩罚性关税。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第232条款关税与新的10%第122条款关税不叠加,优先征收第232条款关税,即征收第232条款关税的产品豁免第122条款关税。

●低价值商品关税(小额包裹):对价值800美元及以下的小额包裹,即跨境电商产品,征收54%的从价关税,或每件包裹100美元的从量关税。最高法院判决无效的关税仅针对IEEPA关税,未触及特朗普调整800美元以下小额包裹关税权限。特朗普最初暂停是基于IEEPA,但后续已转用其他行政权力继续暂停,且《One Big Beautiful Bill Act》已立法永久废除该免税,于2027年7月1日起生效。

●反倾销和反补贴税:反倾销税(AD)和反补贴税(CVD),即双反关税,是美国针对特定中国商品加征的反倾销反补贴税率,税率视具体产品而定,双反税主要针对个别产品,税率通常比较高,例如我们比较熟悉的针对光伏产品的双反税,税率高达几百,几乎完全阻断了出口美国的可能性。

综合来看,除了个别产品被征收双反税外,美国对中国与对其他国家的关税差异主要体现在第301条款关税上,如果产品在301范围内,税率就高达10%+7.5%至25%+基础税率,税率是比较高的。因为第232条款、第122条款关税是针对全球加征的。

不同产品关税计算方法

1、不在第301和第232关税范围的产品(半数以上的产品都在这一栏)最终关税=基础税率(MFN税率)+10%(第122条款关税)

在第232关税范围的产品(钢铁、铝、铜、汽车及零部件)最终关税=基础税率(MFN税率)+25%至100%(第232关税)

2、第301关税范围的产品(‌特朗普第一任期和拜登任期加征的关税,超过1/3产品在这一栏)最终关税=基础税率(MFN税率)+7.5%至100%(301关税)+10%(第122条款关税)

3、同时在301和232关税范围的产品(极少部分产品)最终关税=基础税率(MFN税率)+7.5%至100%(301关税)+25%至100%(232关税)

注意:产品如果涉及双反税,则还要在上述基础上加双反税。

来源:浙江贸促综合整理自国际商报、玉渊谭天、观察者网、贸易夜航

编辑:吴慧宇、朱凤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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