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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人注意!船司宣布:这些地区出口运价不再按开船日期计算

信息来源: 信息服务部 发布时间: 2026-08-24 09:30 浏览次数:


日前,海洋网联船务(ONE)宣布自2026年9月1日起,对所有从欧洲和非洲出口的货物实施新的Cargo Receiving Date(CRD,货物接收日期)计价规则。

新规生效后,基本海运费、附加费和本地费用的适用日期,将由货物接收日期为准,取代此前的预计开船日期(Proforma ETD)。

从欧洲和非洲出口货物,计价标准调整如下:

CY交货:以集装箱实际进入起运码头或内陆堆场的日期(Gate-in Date)作为运价适用日期。

Door交货:以运输需求单(TRO)中确认的实际提货/装箱日期(Pickup Date)为准。

2026年9月1日起由ONE接收的货物,将按照新的CRD规则计价,9月1日前已接收的货物,按原Proforma ETD规则执行。

ONE此前Cargo Receiving Date已适用于:

美国及受美国联邦海事委员会(FMC)监管的相关贸易;

加拿大进出口货物;

拉丁美洲东海岸部分区域内贸易;

印度、巴基斯坦出口货物。

此次调整范围扩大至欧洲和非洲出口货物,适用地区如下:

ONE表示,对于不在本次调整范围内的非FMC航线,原则上仍将按照第一程装载船舶公布的Proforma ETD确定适用运价。

各外贸企业,出货前应重点核对Gate-in Date、Pickup Date和报价有效期。查询船期、运价信息,做好货物运输计划。

来源:浙江贸促综合整理自搜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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