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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越南、肯尼亚清关政策有变化,欧盟发布CBAM新规草案,18国外贸新规颁发,对外贸企业至关重要!

信息来源: 信息服务部 发布时间: 2026-07-31 08:58 浏览次数:


近期,国内外颁布多项国际贸易投资政策和法令,这些新规已经或即将开始生效实施,涉及进口许可、通关便利、贸易救济等多个方面。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国内

将14家欧盟实体列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单

7月24日,商务部官网发布公告,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决定将拉法特集团等14家欧盟实体列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单,禁止出口经营者向上述14家实体出口两用物项,禁止境外组织和个人将原产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两用物项转移或提供给上述14家实体;正在开展的相关活动应当立即停止。特殊情况下确需出口的,出口经营者应当向商务部提出申请。

9月1日起施行供港澳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供港澳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工作,保障供港澳水果质量安全和稳定供应,促进贸易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就供港澳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要求发布公告,自9月1日起施行。

8月1日起优化农作物、林草种质资源出境管理

7月15日消息,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第1031号公告,决定自8月1日起优化农作物、林草种质资源出境管理。单位或个人向境外提供相关种质资源,须提前向农业农村部门或林业草原部门申请并取得出境审批文件,其中农作物种质资源对应许可证类别代码333,林草种质资源对应334。

7月30日起取消出口退税专用报关单打印预览功能

近日,中国电子口岸系统向企业发布海关总署业务调整提示,自7月30日起,“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出口退税专用)”在线打印及预览功能将正式取消。此次调整仅涉及纸质证明联的获取方式,不改变出口退税电子数据的传输路径。退税申报所需的电子数据仍将按规定正常推送至税务部门,企业无需依赖纸质证明联即可完成退税申请。

7月16日起对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进行调整

7月9日,海关总署决定对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进行调整,对涉及出口硫酸铵的2个10位海关商品编号增设海关监管条件“B”,海关对相关商品实施出口商品检验。公告自7月16日起实施。

7月10日起对氦气实施临时禁止出口管理

7月10日,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公告称,依据《对外贸易法》有关规定,决定对氦气(海关商品编号:2804290010)实施临时禁止出口管理。公告明确,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后续相关调整将另行公告。

浙江税务局:7月1日起出口发票须填写具体品名并与报关单保持一致

浙江省税务局发布通知,自7月1日起,全省出口企业在开具用于出口退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时,需严格规范发票信息填写。货物名称不得使用“出口货物”等笼统表述,应根据税收分类编码填写具体商品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及数量须与对应报关单信息完全一致。

7月1日起对加拿大豌豆淀粉调整临时反倾销申报要求

6月30日,商务部发布2026年第25号公告,决定自7月1日起,采用保证金形式对原产于加拿大的进口豌豆淀粉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同时明确了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的具体产品范围。为实施上述临时反倾销措施,就有关商品编号申报要求公告如下:进口货物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在申报进口税则号列11081900项下商品时,“豌豆淀粉”的商品编号应填报11081900.10,“其他淀粉”的商品编号应填报11081900.90,自7月1日起实施。

多国多种产品获准进口

7月,根据海关总署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缅甸植物源性中药材、老挝辣椒、老挝鲜食菠萝蜜、老挝金毛狗脊、缅甸食用水生动物、非洲建交国家野生水产品、巴基斯坦玉米、阿塞拜疆养殖水产品、莱索托羊毛、阿塞拜疆野生水产品、塞尔维亚禽肉等多种产品获准进口,具体进口要求点击下划线链接查看。

亚洲

越南

8月14日起强制口岸申报12类进口商品

越南副总理阮文胜签署决定,规定烟草、酒类、16座以下乘用车、≤90000BTU家用空调、汽油、扑克牌等12类进口商品自8月14日起禁止在企业注册地申报,须抵达入境口岸现场完成全套海关申报与查验,其中家用空调为跨境电商高频品类,政策落地后相关货物到港滞留及查验周期预计拉长2-5个工作日、滞港仓储与口岸人工申报费同步上升,仅工厂建厂设备、生产原料、保税区流转货及应急物资可豁免按原属地申报。

对涉华木纤维板反倾销案启动新出口商调查

7月17日,越南工贸部发布公告称,应中国出口商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和泰国的木纤维板启动新出口商复审调查。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生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进行应诉登记。

严查四类原产地欺诈行为和18类产品

6月16日,越南海关总署发布第17552/CHQ-GSQL号公文,就加强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检验与标签标识核查工作作出专项部署。4类典型原产地欺诈行为分别是:简单加工即贴标;分散公司化整为零;原产地证书造假;利用保税仓造假。18类重点监控商品包括:木材及木制品(胶合板、柜类、椅类)、机电设备、钢铁、电动自行车、光伏板、轮胎、瓷砖、鞋类、手提包、食品、农产品等。

泰国

93个国家免签停留期从60天缩短至30天

7月14日,泰国总理府副发言人普洛伊塔莱透露,当日内阁会议审议并批准了对泰国免签政策及其他签证便利措施的调整方案。按照新方案,包含中国在内共计59个国家和地区可免签进入泰国,单次停留时间不超过30天。新增进入30天免签范围的国家包括印度、克罗地亚、保加利亚、塞浦路斯、马耳他和马尔代夫。调整后,欧盟27个成员国将获得相同的30天免签待遇。

对华聚氯乙烯启动反倾销调查

6月29日,泰国商业部外贸厅发布公告称,应泰国国内企业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地区的聚氯乙烯启动反倾销调查。本案涉及泰国海关编码3904.10.10、3904.10.91、3904.10.92、3904.10.99项下的产品。

韩国

对华镀锡板启动反倾销调查

7月10日,韩国贸易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应韩国生产商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镀锡板启动反倾销调查。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涉案产品是以铁、碳素钢热轧卷为原料,经冷轧工序制成黑钢板,并在其表面电镀锡,或者电镀铬及氧化铬的扁平轧材。涉案产品的韩国税号为7210.11.0000、7210.12.0000、7210.50.0000、7212.10.1000、7212.10.2000、7212.50.9000。除另行延期(最长两个月)外,预计初裁将于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

对华悬浮法聚氯乙烯树脂启动反倾销调查

7月8日,韩国贸易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应韩国生产商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悬浮法聚氯乙烯树脂启动反倾销调查。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涉案产品的韩国税号为3904.10.0000。除另行延期(最长两个月)外,预计初裁将于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

沙特

将强制执行最新产品标签要求

沙特阿拉伯标准组织SASO近期发布通知,根据《产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通告中列明的受相关技术法规管控的产品应符合最新的产品标签要求,包括显示供应商名称(进口商或本地制造商)及商业注册号。该规定自10月1日起正式生效,该日期之后,凡不符合此项标签要求的产品,一律不予签发符合性证书。

印度尼西亚

加强进口食品、化妆品监管,强制清真认证

6月5日,印度尼西亚清真产品保障执行机构(BPJPH)再次提醒企业主,在10月18日强制实施清真政策之前,立即为其产品申请清真认证。根据2024年第42号政府条例《关于实施清真产品保证部门的规定》,自2026年10月18日起,必须获得清真认证的产品类别包括:(1)食品和饮料产品;(2)屠宰产品和屠宰服务;(3)化妆品;(4)化学产品和转基因产品;(5)天然药物、准药物和保健品;(6)食品和饮料产品的原材料、食品添加剂和辅助材料等。

欧亚经济联盟

对华复合多层包装材料启动反倾销调查

7月2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发布公告称,依据委员会2026年6月26日第6号令,应欧亚经济联盟生产商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复合多层包装材料启动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的欧亚经济联盟税号为4811 51 000 9和4811 59 000 9。

印度

对涉华PET薄膜启动反倾销调查

6月30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阿联酋和泰国的厚度100微米以上的PET薄膜启动反倾销调查。本案主要涉及印度海关编码392062、392069、392190项下的产品以及39206210、39206220、39206290、39206919和39219094项下的部分产品。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12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以及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对华煅烧无烟煤启动反倾销调查

6月30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煅烧无烟煤启动反倾销调查。本案主要涉及印度海关编码27011100项下的产品以及28030090、38019000、38021000和38249900项下的部分产品。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12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以及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对华电动牵引车启动反倾销调查

6月30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6x4及4x2轴配置的各类电动牵引车启动反倾销调查。本次调查的涉案产品范围包括全组装成品、全散件、半散件。单独进口的涉案产品零部件不在本案调查范围之内‌。本案主要涉及印度海关编码87012400和87049012项下的产品。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12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以及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对涉华三聚氯氰启动反倾销调查

6月30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欧盟的三聚氯氰启动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的印度海关编码为29163990、29333990、29336910、29336990和29337100。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12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22年至2023年、2023年至2024年、2024年至2025年以及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

对华模制钠钙玻璃瓶启动反倾销调查

6月30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模制钠钙玻璃瓶启动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的印度海关编码为70109000。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12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以及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

约旦

发布关于新能效标签处理机制的通告

2026年7月消息,约旦标准与计量组织(JSMO)发布关于新能效标签处理机制的通告,该通告要求在本国相关技术法规正式通过前,纳入能效管理的家电产品可使用新版欧盟能效标签。本次政策为过渡性安排,有效期将持续至约旦相关技术法规正式通过之日。建议相关企业密切关注后续动态,及时调整合规策略。

新加坡

加强跨境网购电器监管

新加坡国家环境局(NEA)公告,自7月1日起,个人及企业进口受管制家用电器(如空调、冰箱、洗衣机、LED灯具等)须符合最低能效性能标准(MEPS),并需提前通过线上系统申请注册。相关审核周期约为7个工作日,获批后将取得注册证书(COR),有效期为三年,注册及续期均免费。新规同时将能耗标签及MEPS监管范围扩展至个人跨境网购自用电器,未达合规要求的产品将禁止进行线上及线下广告宣传;合规商品在广告中需清晰标注能效等级标签。

欧洲

欧盟

发布CBAM新规草案

7月9日,欧盟委员会发布《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授权法规(草案)》,进一步细化《CBAM条例(EU)2023/956》关于CBAM证书销售、回购及中央交易平台管理的具体实施规则。这也是继2025年CBAM简化修订后,欧盟围绕正式实施阶段推出的又一项重要配套法规。

正式通过便携电池可拆卸豁免授权法案

7月14日,欧盟委员会正式通过便携式电池可拆卸豁免授权法案。根据该法案,原定于2027年2月18日强制施行的“便携电子产品电池须可由普通消费者自行拆卸”之要求,经2026年4月28日公众咨询程序后,最终确定对8类产品予以豁免(其中原有2类,本次新增6类)。这8类产品不再要求用户自换电池,仅由持证专业维修人员操作即可。

对华实心玻璃珠发起反倾销调查

7月16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应九家欧盟实心玻璃微球生产商于6月2日提出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实心玻璃珠发起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为直径不超过2毫米的实心玻璃珠,表面无论是否涂覆,不论预期用途或生产工艺,涉及欧盟CN编码ex 7018 10 90、ex 7018 20 00和ex 7018 90 90。不包括CN编码7018 10 11和7018 10 19项下的带穿孔的小球状“玻璃珠”。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22年1月1日至倾销调查期结束。

对华北京鸭发起反倾销调查

7月9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应欧盟五家北京鸭生产商于5月26日提出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北京鸭肉发起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包括鲜、冷、冻、盐腌、盐水渍、干制、烟熏及带骨或不带骨的北京鸭肉及其制品。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22年1月1日至倾销调查期结束。

对华碱性二氧化锰原电池及原电池组发起反倾销调查

7月2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中国的碱性二氧化锰原电池及原电池组发起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为圆柱形、不可充电的非废料原电池及原电池组,涉及欧盟CN编码8506 10 11。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23年1月1日至倾销调查期结束。

对华聚醚多元醇发起反倾销调查

6月30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应欧盟企业于6月8日提出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聚醚多元醇发起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的欧盟CN编码为3907 29 20(TARIC编码为3907 29 20 35 和3907 29 20 90)。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22年1月1日至倾销调查期结束。

俄罗斯

低报货值将实现全程追踪处罚

据俄媒《Vedomosti》消息,俄工业和贸易部、联邦税务局、联邦海关总署联合筹备服装、鞋类进口专项管控试点,计划2026年底正式落地。该项目搭载全新自动数据核对技术,打通三大监管数据端口,同步调取海关申报货值、税务交易数据、全国“诚信标志 (HonestSign)”一物一码溯源系统,实现鞋服商品从边境入关到线上线下终端销售全链路数字化监控。

美洲

阿根廷

对华风塔启动反倾销调查

7月16日,阿根廷经济部发布公告称,应阿根廷生产商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钢制工业风电塔及其零部件启动反倾销调查。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5年3月至2026年2月,损害调查期为2023全年、2024全年、2025全年和2026年1月至2026年2月。涉案产品为风电塔筒(锥形或非锥形)及其零部件,塔筒高度不低于50米(测量基准为塔筒底部至机舱底座),产品可单独或配套风力发电机组(风力发电机)呈现;涉案产品的阿根廷南共市税号为7308.20.00和8502.31.00。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美国

7月8日起全面施行电子备案新规

7月8日起,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将联合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全面施行电子备案(eFiling)新规,所有受CPSC监管的进口消费品须在货物抵港前通过ACE系统完成电子申报。

不同意以现有形式续签美墨加协定

当地时间7月1日,美国贸易代表贾米森·格里尔发表声明说,美国不同意以现有形式续签“美国—墨西哥—加拿大协定”(美墨加协定)。依据美墨加协定的相关条款,上述决定并不代表其选择“退出”美墨加协定,但却意味着三国将在未来十年内每年举行联合审查,直至三方均同意续签该协定;若一直不能续签,协定将在2036年到期后自动终止。

对晶体硅光伏电池发起反规避调查

7月13日,应美国国内企业提交的申请,美国对原产于中国的晶体硅光伏电池(无论是否组装入模块)发起反规避调查,审查是否存在以下两种规避美国反倾销和反补贴税令的行为:(1)中国产零部件在埃塞俄比亚完成光伏电池及组件组装,并经埃塞俄比亚出口至美国;(2)中国产零部件在埃塞俄比亚完成光伏电池组装后出口至越南,并在越南完成组件组装,经由越南出口至美国。

对胆碱盐发起双反调查

7月15日,应美国企业提交的申请,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胆碱盐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巴西

对华焊接碳钢管启动反倾销调查

7月6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焊接碳钢管启动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7305.11.00、7305.12.00、7305.19.00、7305.31.00、7305.39.00、7306.19.00和7306.30.00。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损害调查期为2020年7月至2025年6月。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对涉华山梨醇启动反倾销调查

7月9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发布公告,应巴西国内企业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和印度的山梨醇启动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2905.44.00和3824.60.00。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损害调查期为2020年7月至2025年6月。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对华乳酸及其盐启动反倾销调查

6月29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发布公告,应巴西国内企业于2025年10月29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乳酸及其盐启动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2918.11.00。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损害调查期为2020年7月至2025年6月。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哥伦比亚

对华成条订书钉启动反倾销调查

6月22日,哥伦比亚贸工旅游部在官方公报发布公告称,应哥伦比亚生产商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成条订书钉启动反倾销调查。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5年4月9日至2026年4月8日。涉案产品的哥伦比亚税号为8305.20.00.00。公告自发布次日起生效。

非洲

肯尼亚

集装箱货物预先货物申报平台于2026年8月3日全面强制实施

7月14日,肯尼亚税务局正式发布第2380号公告,宣布集装箱货物预先货物申报(Advance Cargo Declaration,简称ACD)平台将于8月3日全面强制实施。该平台是一个面向所有发往肯尼亚港口的集装箱货物的数字化抵港前货物申报系统。新规实施后,肯尼亚航线的单证审核和出运流程将进一步趋严,相关出口企业、货代及船公司需提前做好准备,以避免因申报不合规导致货物延误。

南非

对进口钢铁冷轧产品发起保障措施调查

7月15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南非代表团于7月14日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7月10日,南非国际贸易管理委员会发布公告,应南非生产商申请,对进口钢铁冷轧产品发起保障措施调查。涉案产品为铁、非合金钢或其他合金钢(不锈钢除外)的扁平轧材,无论是否成卷(包括定尺切割产品和“窄带”),未经进一步加工、仅经冷轧(冷减),未包覆、镀层或涂层。涉案产品的南非税号为7209.15、7209.16、7209.17、7209.18、7209.25、7209.26、7209.27、7209.90、7211.23、7211.29、7211.90和7225.50。本案调查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对华铁、非合金钢及其他合金钢扁平轧材发起反倾销调查

7月10日,南非国际贸易管理委员会发布公告,应提出的申请,对进口自中国的铁、非合金钢及其他合金钢的扁平轧材发起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为铁、非合金钢及其他合金钢(不锈钢除外)扁平轧材,宽度600毫米及以上,无论是否成卷(包括定尺切割产品),经冷轧(冷减),未包覆、镀层或涂层,但不包括取向硅电钢,涉案产品的南非税号为7209.16、7209.17、7209.18和7225.50。

来源:浙江贸促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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