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际商事调解丨案例精选(二百二十二):提能聚力破解僵局,全额追偿力增实效
|
|
|
信息来源:
商法中心
发布时间:
2026-02-04
14:56
浏览次数:
|
|
|
案由:货款履行纠纷 申请人:杭州某公司 被申请人:澳大利亚某公司 调解机构:省商法中心 调解员:李春华、王颖 基本案情:2025年年初,杭州某纺织服装外贸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公司”)与澳大利亚某贸易公司(以下简称“澳大利亚公司”)达成纺织品出口合作。货物交付后,澳大利亚公司以全球经济环境困难、美元汇率波动等为由,拖延支付共16笔订单累计约23万美元货款。澳大利亚公司虽作出分期支付承诺,但履约比例极低且屡次爽约,导致杭州公司资金回笼受阻、生产经营承压,遂向浙江省国际商事法律服务中心申请调解。 调解过程:接到调解申请后,省商法中心迅速启动专项处理机制,结合跨境贸易特点与案件实际情况,制定“精准对接、分层推进、多方联动”的调解策略,经二十余次沟通协调推动纠纷化解。 一是快速响应建机制,摸清底数定方案。调解员第一时间与杭州公司建立专项沟通微信群,详细核实合同条款、交付凭证、沟通记录等核心材料,厘清交易全貌。综合研判澳大利亚公司经营状况、履约记录,精准评估支付能力与意愿,协同制定分阶段追款方案,明确节点与应对策略。 二是靶向沟通促履约,动态追踪强跟进。调解员向澳大利亚公司发送敦促履约函,明晰合同义务与法律责任;协助杭州公司梳理订单明细清单,消除信息不对称;引导澳大利亚公司根据自身资金状况制定分期付款计划,明确每期付款金额、支付时间及支付方式,让履约路径更清晰。付款节点前主动提醒;遇二次违约即刻跟进,严正告知失信后果,要求重新明确具体付款日期,确保追款节奏不中断。 三是多方联动施压力,刚柔并济破僵局。构建“调解中心+中信保律师”联动机制,通过杭州公司协调中信保律师出面与澳大利亚公司沟通施压,明确司法程序的潜在风险与成本,同时告知对方暂不启动司法程序,给予其履约缓冲期。视后续付款情况调整维权策略,既保持压力又留有余地。 四是心理斡旋巧平衡,降低预期促共识。针对澳大利亚公司二次违约拖欠5万美元尾款的情况,调解员展开了双向斡旋以平衡双方诉求:一方面向杭州公司充分说明跨境调解周期长、不确定性高的特点,引导其建立合理预期、理性看待阶段性进展;另一方面向澳大利亚公司明确指出其二次违约的严重后果,并告知杭州公司在调解员劝说后已同意再次让步、给与履约机会,同时提醒其对方可能重启司法程序。 调解结果:经调解员二十余次细致沟通与协调,澳大利亚公司按调整后的分期计划逐步履行付款义务,最终分8次全额支付16笔订单累计23万美元货款。杭州公司资金周转压力全面缓解,对调解团队专业高效的工作予以高度评价,本案圆满化解。 案件评析: 一是坚持不懈是核心,动态追踪保成效。跨境追偿往往面临时空阻隔、沟通不畅、信息不对称等难题,调解过程中需秉持“不松懈、不放弃”的态度,通过专项机制与动态追踪,持续向违约方传导压力,避免纠纷不了了之,为全额追偿奠定基础。 二是清单节点是抓手,明晰路径稳履约。将零散订单整合为清晰清单,把模糊承诺转化为明确的分期计划,配合节点提醒与预警机制,既让违约方明确“该做什么、何时做”,也让申请方清晰掌握节奏与事实进展,有效降低跨境沟通的不确定性。 三是多方联动是支撑,凝聚合力提效能。跨境纠纷的复杂性决定了单一调解渠道难以高效推进,需充分整合各类资源,构建多方参与的联动机制,如借助律师的专业性与平台的资源优势,形成追偿合力,有效提升纠纷化解效率与成功率。 四是心理斡旋是关键,平衡预期促和解。调解的核心在于寻找利益平衡点,需精准运用心理沟通技巧,既引导申请方建立合理预期、适度让步,又向违约方明确失信成本、施加心理压力,通过双向疏导打破僵局,促成共识达成。 本期调解员介绍:
李春华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调解中心调解员 浙江省贸促会商法中心专职调解员 专业领域:国际贸易风险防范与争议解决
王颖 浙江省贸促会商法中心专职调解员 专业领域:涉外商事纠纷调处、原产地规则应用 附:争议解决示范条款 争议解决: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同意提交浙江省国际商事法律服务中心进行调解。一方当事人不愿意调解或调解不成的,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浙江分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DISPUTE RESOLUTION: Any dispute arising from or in connection with this Contract shall be submitted to Zhejiang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Legal Service Center for mediation. If one party is unwilling to mediate or mediation fails, the dispute shall be submitted to China International Economic and Trade Arbitration Commission (CIETAC) Zhejiang Sub-Commission for arbitration which shall be conduct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CIETAC's arbitration rules in effect at the time of applying for arbitration. The arbitral award is final and binding upon both parties. 在此,也提醒广大企业,如在国际贸易中遇到法律问题,可咨询全省各地调解机构(联系方式附下),我们将充分发挥国际商事调解优势,化解涉外经贸纠纷,为企业相关法律问题提供专业意见。 浙江省国际商事法律服务中心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浙江调解中心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延安路466号浙江经贸大楼南楼9楼 电话:0571-85811951、85393807、87702560 邮箱:legal@ccpitzj.gov.cn 在线咨询网址:http://www.ccpitzj.gov.cn/col/col1229566713/index.html 杭州市国际商事法律服务中心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杭州调解中心 地址:杭州市江干区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E座26楼 电话:0571-85257485 杭州云平台网址:https://hzzcss.tiaojiecloud.com/#/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宁波调解中心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835号市行政中心9号楼(宁波报业传媒大厦B座)4楼 电话:0574-89386802、89386790 邮箱:wangjunm@ccpitnb.org / zhangyt@ccpitnb.org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温州调解中心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会展路1288号温州市民中心B座3楼 电话:0577-88817142-6 邮箱:mediation@ccpitwz.org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湖州调解中心 地址:湖州市吴兴区凤凰路560号湖商大厦 电话:0572-2103972、2100539 邮箱:legal@hzccpit.com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嘉兴调解中心 地址:嘉兴市祝家港路中南大厦16楼 电话:0573-82829912、82059249 传真:0573-82084592 邮箱:ccpitjxs@163.com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绍兴调解中心 地址:绍兴市镜湖新区曲屯路368号人力社保大楼东首 电话:0575-88260533、85203290 邮箱:law@ccpit.cn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金华调解中心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丹溪路968号8楼 电话:0579-82466503、82468977 邮箱:jhccic@163.com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衢州调解中心 地址:衢州市智慧新城白云中大道37号市级机关综合大楼 电话:0570-8021016 邮箱:qzccpit @163.com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海事商事)调解中心 地址:舟山市定海区临城定沈路619号舟山港航国际大厦A座2层 电话:0580-2027765 邮箱:MCHFLB0580@126.com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台州调解中心 地址:台州市市府大道216号行政6号楼 电话:0576-88832297 传真:0576-88832297 邮箱:ccpittz@ccpittz.cn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丽水调解中心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人民街597号丽水海关大楼三楼 电话:0578-2161138 传真:0578-2161155 邮箱:ccpitlsh @163.com 义乌市国际商事法律服务中心 地址:义乌市银海路399号国际贸易服务中心一楼社会厅 电话:0579-85572021 邮箱:ywmchsfzx1415@126.com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瑞安调解中心 地址:瑞安市万松东路178号安阳大厦14层 电话:0577-65887263、65863590 邮箱:ccpitra@163.com / raccoic@163.com |
|
|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