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际商事调解丨案例精选(二百一十九):跨境贸易遇履约梗阻 省市联动解信用证困局
|
|
|
信息来源:
商法中心
发布时间:
2026-01-09
09:08
浏览次数:
|
|
|
案由:合同履行纠纷 申请人:金华某公司 被申请人:孟加拉某公司 调解机构:省商法中心、金华调解中心 调解员:林瑾波、吴秀芳、唐嘉怡 基本案情:金华某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华公司”)根据孟加拉某公司(以下简称“孟加拉公司”)的产品要求、包装方式等生产对应产品。双方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签订形式发票式产品合同,约定付款条件为30% 货款以电汇(TT)预付,余款凭即期信用证结算。 合同签订后,金华公司启动产品生产,但孟加拉公司始终以各种理由拖延提供信用证草稿。期间,金华公司多次催要信用证草稿件,并同步提交产品实物图片,孟加拉公司未提出任何异议。7月10日,金华公司告知货物已完工,再次催要信用证草稿以核对相关信息。7月15日孟加拉公司告知将于下周申请信用证,此后便失联半月,恢复联系后仅承诺会提供信用证草稿。 后续沟通中,孟加拉公司仅就信用证申请所需文件与金华公司沟通,始终未出示信用证草稿;更在未与金华公司确认草稿内容的情况下直接出证,且在金华公司提出修改需求后拒绝调整,表现出故意制造不符点的意图。8月31日,孟加拉公司向金华公司发送了孟加拉银行开具的即期信用证扫描件,金额为28755美元。 9月8日,货物从宁波港装船发运,并于9月25日抵达孟加拉吉大港。期间(9月22日),金华公司发现货物存在短装情况(订单约定200W太阳能板共1900片,实际装了1840片,短装60片),当即提请孟加拉公司向孟加拉银行咨询处理方案。此外,金华公司在准备及提交交单文件过程中,多次提醒孟加拉公司信用证内容存在问题可能导致不符点,但该公司既未修改信用证,也未与银行就此进行沟通。 9月25日,金华公司收到孟加拉银行的不符点通知,银行注明将留存相关文件,等待孟加拉公司接受不符点或者金华公司提出退单。金华公司当日立即与孟加拉公司交涉,对方表示会与银行协商。但在此期间,孟加拉银行违背信用证国际惯例与规则,直接将全部清关单据交付给孟加拉公司,导致该公司于9月29日从港口提走货柜并当日还柜。10月5日,孟加拉公司又在未提供明确可靠证据、未提前告知检验依据的情况下,以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为由要求金华公司赔偿。至此,案件陷入僵局。金华公司遂向金华调解中心寻求帮助,金华调解中心联系省商法中心介入指导。 调解过程:2025年10月10日,金华调解中心收到申请后,第一时间组织调解员对案件材料进行审阅。调解员详细查看了金华公司提供的产品合同、索赔函件、微信聊天记录等案件材料,确认材料内容完备、要素齐全,具备敦促履约的基础。10月14日,调解员同省商法中心的专家讨论后,共同形成针对性处理建议:一方面,建议金华公司尽快联系国内银行向孟加拉银行出具正式声明,明确指出其操作的不合规性,并依规主张付款权利;另一方面,由金华调解中心以金华国际商会名义向孟加拉银行发送敦促履约函并抄送其总行,严正要求其立即支付28755美元货款。函件中郑重申明:孟加拉银行所主张的“不符点”不成立,其行为已违反《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第16条的规定——即使单据存在不符点,但其已擅自放单,便无权再宣称交单不符,理应付款。但是发出去的多封邮件均以“垃圾软件”为由被拦截。 10月23日,省市两级调解组织再次与金华公司开展深度沟通,询问企业愿意接受的货款底线以及质量问题的相关细节,积极寻找破局关键。此后,省商法中心主动协调对接驻孟加拉大使馆,通过其联系当地商协会协助敦促孟加拉公司履约;同时,金华公司通过孟加拉本地渠道对接上孟加拉银行的操作员,当面递交敦促履约函、国内银行的声明等相关维权材料。 调解结果:2025年10月27日,在省商法中心与金华调解中心的积极敦促和多轮协调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孟加拉公司承诺协调孟加拉银行支付货款,同时金华公司同意向孟加拉公司赠送短装未发运的60片太阳能板(价值1200美元)。至此,这起跨境涉外商事纠纷圆满化解。金华公司对省商法中心以及金华调解中心专业、高效的工作给予高度评价与充分肯定。 案件评析:本案系跨境买卖合同履行中,买方故意制造信用证不符点、开证行违反国际惯例违规放单引发的履约危机纠纷。处理过程中,金华调解中心联合省商法中心秉持“以规则为基、以联动为桥、以协商为要”的原则,为破解跨境商事纠纷难题提供了可复制的实践样本。 1.精准锚定争议核心与规则依据。接到申请后,调解员迅速梳理证据材料,明确案件关键事实:孟加拉公司拖延提供信用证草稿、未确认即直接出证且拒绝修改,表现出故意制造不符点的违约意图;孟加拉银行违背《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第16条规定,未付款即交付清关单据,构成违规操作。以此为基础,明确敦促履约的事实与规则支撑,为后续维权谈判奠定坚实基础。 2.构建多维度联动机制破解跨境壁垒。针对跨境沟通不畅(邮件被拦截)、对方消极应对的困境,省市调解机构协同发力:一方面指导金华公司联动国内银行发送合规声明,强化主张的专业性与权威性;另一方面省商法中心对接驻孟加拉商协会,借助孟加拉本地资源有效突破沟通“梗阻”,形成多方合力施压的态势。 3.秉持灵活协商原则平衡双方利益。在明确孟加拉方违约、银行违规的前提下,调解员充分了解金华公司的货款底线与孟加拉公司的合理诉求,不固守“全额追偿”的单一思路,而是促成“孟加拉银行付款+金华公司赠与少量未发货产品”的折中方案。该方案既保障了金华公司的核心债权实现,又适度回应了对方诉求,避免矛盾激化,实现“维权与和解”的双重目标。 本期调解员介绍:
林瑾波 浙江省贸促会商法中心专职调解员 专业领域:国际贸易与争议解决
吴秀芳 金华市贸促会/金华市国际商会法律事务部部长、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金华调解中心主任、专职调解员、中国贸促会原产地工作组专家成员、浙江省首批自贸协定政策专家团成员、金华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温州市贸促会商事认证专家指导组成员 主要擅长领域:国际贸易风险防范与争议解决、自贸协定原产地规则
唐嘉怡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金华调解中心专职调解员 专业领域:国际贸易与争议解决 附:争议解决示范条款 争议解决: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同意提交浙江省国际商事法律服务中心进行调解。一方当事人不愿意调解或调解不成的,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浙江分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DISPUTE RESOLUTION: Any dispute arising from or in connection with this Contract shall be submitted to Zhejiang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Legal Service Center for mediation. If one party is unwilling to mediate or mediation fails, the dispute shall be submitted to China International Economic and Trade Arbitration Commission (CIETAC) Zhejiang Sub-Commission for arbitration which shall be conduct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CIETAC's arbitration rules in effect at the time of applying for arbitration. The arbitral award is final and binding upon both parties. 在此,也提醒广大企业,如在国际贸易中遇到法律问题,可咨询全省各地调解机构(联系方式附下),我们将充分发挥国际商事调解优势,化解涉外经贸纠纷,为企业相关法律问题提供专业意见。 浙江省国际商事法律服务中心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浙江调解中心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延安路466号浙江经贸大楼南楼9楼 电话:0571-85811951、85393807、87702560 邮箱:legal@ccpitzj.gov.cn 在线咨询网址:http://www.ccpitzj.gov.cn/col/col1229566713/index.html 杭州市国际商事法律服务中心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杭州调解中心 地址:杭州市江干区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E座26楼 电话:0571-85257485 杭州云平台网址:https://hzzcss.tiaojiecloud.com/#/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宁波调解中心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835号市行政中心9号楼(宁波报业传媒大厦B座)4楼 电话:0574-89386802、89386790 邮箱:wangjunm@ccpitnb.org / zhangyt@ccpitnb.org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温州调解中心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会展路1288号温州市民中心B座3楼 电话:0577-88817142-6 邮箱:mediation@ccpitwz.org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湖州调解中心 地址:湖州市吴兴区凤凰路560号湖商大厦 电话:0572-2103972、2100539 邮箱:legal@hzccpit.com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嘉兴调解中心 地址:嘉兴市祝家港路中南大厦16楼 电话:0573-82829912、82059249 传真:0573-82084592 邮箱:ccpitjxs@163.com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绍兴调解中心 地址:绍兴市镜湖新区曲屯路368号人力社保大楼东首 电话:0575-88260533、85203290 邮箱:law@ccpit.cn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金华调解中心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丹溪路968号8楼 电话:0579-82466503、82468977 邮箱:jhccic@163.com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衢州调解中心 地址:衢州市智慧新城白云中大道37号市级机关综合大楼 电话:0570-8021016 邮箱:qzccpit @163.com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海事商事)调解中心 地址:舟山市定海区临城定沈路619号舟山港航国际大厦A座2层 电话:0580-2027765 邮箱:MCHFLB0580@126.com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台州调解中心 地址:台州市市府大道216号行政6号楼 电话:0576-88832297 传真:0576-88832297 邮箱:ccpittz@ccpittz.cn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丽水调解中心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人民街597号丽水海关大楼三楼 电话:0578-2161138 传真:0578-2161155 邮箱:ccpitlsh @163.com 义乌市国际商事法律服务中心 地址:义乌市银海路399号国际贸易服务中心一楼社会厅 电话:0579-85572021 邮箱:ywmchsfzx1415@126.com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瑞安调解中心 地址:瑞安市万松东路178号安阳大厦14层 电话:0577-65887263、65863590 邮箱:ccpitra@163.com / raccoic@163.com |
|
|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