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米比亚知识产权法律风险防范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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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商法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8-23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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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构建完善的知识产权风险防范体系 企业海外知识产权风险的防范是一项系统工作,要有一套完整的风险防范体系,才能产生全面、持续防范效果。企业的知识产权风险防范体系主要涉及四个方面: 一是专门的海外知识产权战略,该战略应与企业整体的发展战略有机融合。 二是专项规章制度。规章制度应覆盖企业面临的主要海外知识产权风险点,它既可实现风险防范的长效化,也能增强全员的风险防范意识。 三是稳定的知识产权专业队伍,这是长期跟踪和分析境外知识产权风险的需要。企业知识产权专业人员应当具有较强外语及信息检索能力,熟悉本企业产品或服务的技术特点和品牌状况,熟悉目标市场的情况和主要竞争对手,了解目标市场的知识产权法律和相关司法与执法情况。 四是协调运用多种防范机制的方案。企业可以运用的境外知识产权风险防范机制,包括企业的自我防范体系、政府的公共防范平台、行业组织的社会防范资源和中介机构的服务力量,企业应当有一套整合运用这些防范机制的方案。利用东道国在专利技术等方面的引进与应用及保护法律制度,保护企业自有知识产权,可采取技术性战略联盟的方式。企业层面,要对东道国关联行业的已有信息进行充分检索,要特别注意对商业秘密的保护;要注意对涉及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资料以及生产流程加以物理隔离,同时要尽可能建立知识产权档案。 二、有效应对技术壁垒 (一)熟悉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相关规定 要加强对我国主要贸易伙伴国家技术标准政策、标准结构和内容的研究,使我国的出口商品适应和满足国际标准或进口国的要求,避免陷入技术条例和技术标准壁垒的陷阱。 (二)积极推行国际贸易中的质量保证体系 要研究和推广使用国际标准,由此来确定企业生产和技术改造的方向和目标。企业也要积极参加国际标准化机构或体系,参与有关国际标准的制定、修订和协调工作,积极开展国际认证工作。 (三)组建海外知识产权联盟 我国“走出去”企业相互之间应努力构建海外知识产权联盟,其重要价值在于:从整体上增强企业应对海外知识产权侵权指控和保护自身知识产权的能力;提高企业应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的信心,减少消极敷衍现象;使海外涉案的企业在知识产权案件解决后能够保持竞争能力,减少“走出去”企业“打赢”官司却拖垮企业的情形。企业的海外知识产权联盟可以有三种情况:一是同一个行业的“走出去”企业进行联合,二是同一个地区的“走出去”企业进行联合,三是在同一个目标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走出去”企业进行联合。这种联盟可以单纯在企业之间形成,也可以由企业、行业组织、中介服务机构等多种性质的主体联合组建。 三、科学进行境外知识产权布局 除尽可能在目标市场所在国获取更多知识产权授权外,企业还应对这些知识产权进行科学布局,才能对当地竞争对手形成很大制约。科学的境外知识产权布局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恰当的知识产权国别布局 企业应根据其在不同国家的业务特点和竞争对手情况,就知识产权类型、知识产权数量、知识产权申请时机等作差异化的布局。 (二)不同类型知识产权的合理组合 企业应根据自己使用、构筑防护体系及应对竞争对手等不同需求,谋划和申请不同层次、不同功能的知识产权,比如,构筑由“核心专利、外围专利、防御专利、竞争专利”构成的专利保护体系。 (三)针对竞争对手薄弱环节的知识产权布局 充分研究竞争对手专利的保护漏洞,在其薄弱环节申请专利;围绕竞争对手的核心专利,从不同的实现方案、效果、应用等角度进行扩展,申请大量外围专利。 (四)专利标准化的积极推进 企业应在国际技术标准的制定中争取主动,努力将自主专利技术标准化,从而提高其专利在国际市场上的地位,借此制约其他拥有标准必要专利的竞争对手。 (五)与境外企业的专利联盟或交叉许可 企业应在境外积极参与专利联盟,以便使用更多自己需要的互补性技术,减少侵权的概率,并可利用联盟的力量对抗其他竞争对手。 (六)应对境外知识产权风险的专业人才布局 企业应通过内部专业人员的储备、境内专业人才的梳理与联络、境外目标市场所在国专业人才的搜集与沟通,为应对境外知识产权风险准备好人力资源。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对外投资和并购时注意事项 企业在以往的对外投资或者进行并购行为时,知识产权意识与能力的欠缺成为不可忽视的短板,补齐这块短板已经成为确保投资安全与收益的必修课。为此,需要注意以下几方面问题: 1、加强知识产权的尽职调查:企业每一项具体经营活动所涉及的知识产权事项都有特殊性,弄清企业在海外每一个特定交易活动所涉及的知识产权事项,就能有针对性地防范该交易活动涉及的知识产权风险。针对特定交易的海外知识产权尽职调查也就显得尤为必要。特别是像跨国并购这样涉及面广、利益关系重大的交易,知识产权尽职调查更是一项核心事务。在进行专利购买或实施并购时,要正确分析和界定并购目标的专利、商标等无形资产,避免遗漏核心知识产权;深入调查并购目标公司知识产权的权属状况、拥有人的实际控制权、是否存在专利诉讼和专利纠纷等,做好知识产权预警工作。 2、加强系统的知识产权资产评估: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评估相对较难,如果没有全面考察相关知识产权的特征、范围、有效性、可实施性和局限性等信息,将直接影响判断知识产权的战略价值,容易陷入知识产权陷阱。 3、加强整合购买知识产权的能力:在启动知识产权购买或者并购行为前,企业应注意到与自身知识产权的匹配,注重资源的整合,便于进一步盘活所购买的技术和品牌,确保相关知识产权的经济价值。 (二)加强海外知识产权信息检索与分析 知悉海外知识产权的实际状况是企业防范“走出去”知识产权风险的基础,加强海外知识产权信息检索与分析也就成了知识产权风险防范的常规工作。其主要内容有四项: 一是海外本行业知识产权状况的搜集与分析,包括海外目标市场的知识产权总体情况、主要的知识产权人、各类知识产权的分布情况,在目标市场主要的知识产权竞争对手和潜在的诉讼对手。对国外主要竞争对手的知识产权状况进行认真搜集和动态跟踪,分析其与本企业产品的关联性,研究其薄弱环节,分析其产品与本企业知识产权的关联性。 二是海外竞争对手知识产权行动的搜集与分析,包括海外竞争对手的知识产权管理水平及主要管理措施,其专利标准化和知识联盟等情况,其知识产权许可、转让等交易情况,其知识产权维权情况(维权行动针对的重点知识产权、主要区域、主要对象以及其维权的特点和动向)。 三是海外知识产权法律规则的搜集与分析。在此基础上熟悉并尽快适应目标市场的知识产权法律规则,合理利用这些法律规则以规避相关知识产权风险。 四是海外知识产权执法情况的搜集与分析。主要是海外目标市场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机构、执法力度和动态,以及知识产权司法队伍素质、司法保护力度、司法裁判标准及司法保护成本等情况。基于前述检索分析,企业还应对其知识产权体系进行专项“体检”,找出防范和应对海外知识产权风险的缺陷。 (三)有效利用外部知识产权资源 基于海外知识产权风险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任何一个企业很难单独防范和应对,有必要适当借助外部的专业力量和资源。“走出去”企业通常需要寻求三种外部支持: 1、借助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的力量,加强与高端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的合作,进行海外知识产权战略策划。利用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的检索分析能力,进行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和知识产权调查;聘请境内外富有经验的中介服务人员协助应对海外知识产权法律纠纷。 2、借助行业组织的力量。行业协会在海外知识产权风险应对上有多种作用: 一是风险提示与预警,主要是定期发布海外知识产权风险提示及相关重要信息,单独或与政府部门一起编制地区或国别知识产权指南,及时收集并向企业反馈有关“337调查”等境外行政执法的进展情况。 二是帮助企业提升海外知识产权竞争能力。主要是引导外向型企业进行协同技术创新;推动企业结成海外知识产权保护联盟;联合企业协同应对境外企业在知识产权方面的不正当竞争或垄断行为。 三是有效发挥沟通协调作用。可以在“走出去”企业之间进行必要的信息沟通、经验交流或组织海外知识产权风险研讨,帮助企业进行海外市场调研,代表企业就相关政策措施向我国政府提出建议,代表企业与境外执法部门沟通与协调,为企业的海外知识产权事务提供指导。 3、借助政府部门的力量。我国的政府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可以为“走出去”企业防范和应对知识产权风险提供形式多样的资金支持(如发起组建专项风险基金)、必要的信息支持(如构建信息平台、提供海外活动指南等)、专业人才培训支持等帮助。 来源:浙江贸促综合整理自《“一带一路”国别法律研究(纳米比亚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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