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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贸促会关于拟表彰全省贸促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的公示

信息来源: 办公室(人事部) 发布时间: 2024-05-20 09:31 浏览次数:

根据浙江省功勋荣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同意开展“全省贸促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的复函》,省贸促会严格落实《浙江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浙功组发〔2020〕3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评比表彰活动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浙功组发〔2021〕1号)相关规定,经推荐、初审、征求意见、复审、党组会研究等程序,拟表彰全省贸促工作先进单位20个、先进个人40名(名单详见附件),现予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

一、受理方式

在公示期限内,有关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二、公示时间

2024年5月20日至5月24日(5个工作日)。

三、联系方式

电话:会机关办公室,0571-85811921;会机关纪委0571-87797212。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延安路466号。邮编:310006。

附件:

1.全省贸促工作先进单位拟表彰名单.pdf

2.全省贸促工作先进个人拟表彰名单.pdf

浙江省贸促会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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