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事调解丨案例精选(一百四十五):构建沟通桥梁,促成定金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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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商法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3-11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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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人:义乌某贸易商行 被申请人:汕头某包装制品公司 调解机构:金华调解中心 调解员:彭彦雯 基本案情:2023年9月2日,申请人义乌某贸易商行(约旦籍自然人设立,以下简称“义乌商行”)与被申请人汕头某包装制品公司(以下简称“汕头公司”)签订唇彩外管购销合同。2023年9月4日,义乌商行向汕头公司支付定金5100元。依照义乌商行的采购订单,双方约定的交货日期为2023年10月7日;依照汕头公司的购销合同,双方约定的交货时间为收到定金后35-40天(不包含节假日)。采购订单与购销合同都约定,汕头公司在义乌商行确认产前样品后方可生产。但截至2023年11月8日,汕头公司没有提供任何样品,不回复微信工作群内消息,不接微信语音电话和合同上的联系电话。义乌商行认为汕头公司无履行合同的能力,且与汕头公司协商返还定金无果,故于2023年11月8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通过诉调对接云平台将本案移交贸促会金华调解中心进行诉前调解。 调解过程:2023年12月6日,金华调解中心在云平台上收到此案后,立即联系调解员展开调解工作。调解员积极地与双方保持联系,在查看案件材料后先联系了被申请人,释明相关法律后果。在多次联系后,被申请人表示愿意退还定金,并表示其之前也尝试退还过定金,但因境外卡的关系没有支付成功。调解员随后联系申请人代理人,并建议双方通过微信完成付款,让其添加被申请人微信以沟通退款事宜。2023年12月26日,调解员在双方意向达成一致后起草调解协议,约定被申请人返还申请人定金5100元,且申请人撤回起诉。并且调解员与双方经过多轮沟通,确定了相关细节。调解员注意到被申请人担心退还定金后仍有纠纷发生的可能,在起草调解协议时写明,双方同意此协议解决了他们之间所有争议,并同意不再就此事提出任何进一步的索赔或诉讼。该条款帮助双方当事人避免未来可能出现的争执。 调解结果:2024年1月4日,调解协议签署完成,被申请人也于同日退还了全部定金,履行了调解协议,申请人在调解员的指导下撤回起诉。申请人代理人特别感谢了调解员耐心专业的工作,认为纠纷调解效率高,申请也很方便。 案件评析:本案合同标的额不大,申请人起诉的主要原因在于申请人难以与怠于履行合同义务的被申请人取得联络,使得被申请人拖延发货的问题迟迟不能解决。调解员介入后,聚焦申请人的诉求,在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架起了一座沟通的桥梁,促成双方的顺利沟通,最终帮助申请人拿回定金。 本案中,采购订单与购销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不一致,这给判断是否构成逾期发货带来了争议。特此提醒各企业,在货物交易中,采购订单与购销合同上的约定内容应保持一致,避免因两者约定不一致导致自身权益受损。此外,在交易过程中,要对交易对象的资金状况、经营状况、信用水平等进行一定的背景调查,尽可能降低合同签订后无法联系对方或合同履行不能的风险。如果无法联系交易对方,建议及时寻求第三方专业机构的帮助,这样能尽快挽回损失。 本期调解员介绍: 彭彦雯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金华调解中心兼职调解员 专业领域:国际贸易、企业合规 附:争议解决示范条款 争议解决: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同意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示例:浙江省国际商事法律服务中心)进行调解。一方当事人不愿意调解或调解不成的,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浙江分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DISPUTE RESOLUTION: Any dispute arising from or in connection with this Contract shall be submitted to ___________________(e.g. Zhejiang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Legal Service Center ) for mediation. If one party is unwilling to mediate or mediation fails, the dispute shall be submitted to China International Economic and Trade Arbitration Commission (CIETAC) Zhejiang Sub-Commission for arbitration which shall be conduct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CIETAC's arbitration rules in effect at the time of applying for arbitration. The arbitral award is final and binding upon both parties. 在此,也提醒广大企业,如在国际贸易中遇到法律问题,可咨询全省各地调解机构(联系方式附下),我们将充分发挥国际商事调解优势,化解涉外经贸纠纷,为企业相关法律问题提供专业意见。 浙江省国际商事法律服务中心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浙江调解中心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延安路466号浙江经贸大楼南楼9楼 电话:0571-85811951、87702560 邮箱:legal@ccpitzj.gov.cn 在线咨询网址:http://www.ccpitzj.gov.cn/col/col1229566713/index.html 杭州市国际商事法律服务中心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杭州调解中心 地址:杭州市江干区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E座26楼 电话:0571-85257485 杭州云平台网址:https://hzzcss.tiaojiecloud.com/#/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宁波调解中心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835号市行政中心9号楼(宁波报业传媒大厦B座)4楼 电话:0574-89386802、89386790 邮箱:wangjunm@ccpitnb.org / zhangyt@ccpitnb.org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温州调解中心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会展路1288号温州市民中心B座3楼345室 电话:0577-88817142-6 邮箱:mediation@ccpitwz.org 商法助企云网址:https://ccpitsf.wenzhou.gov.cn/wap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湖州调解中心 地址:湖州市吴兴区凤凰路560号湖商大厦 电话:0572-2103972 邮箱:legal@hzccpit.com 邮编:313000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嘉兴调解中心 地址:嘉兴市祝家港路中南大厦16楼 电话:0573-82074509、82829912 传真:0573-82084592 邮箱:ccpitjxs@163.com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绍兴调解中心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曲屯路368号人社大楼一楼东首 电话:0575-88260533、85203290 邮箱:law@ccpit.cn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金华调解中心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丹溪路968号8楼 电话:0579-82468977 邮箱:214471580@qq.com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衢州调解中心 地址:衢州市智慧新城白云中大道37号市级机关综合大楼 电话:0570-8021016 邮箱:qzccpit @163.com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海事商事)调解中心 地址:舟山市行政中心6号楼8楼 电话:0580-8720289、2027765 邮箱:MCHFLB0580@126.com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台州调解中心 地址:台州市市府大道216号行政6号楼 电话:0576-88832297 传真:0576-88832297 邮箱:ccpittz@ccpittz.cn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丽水调解中心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人民街597号丽水海关大楼三楼 电话:0578-2161138 传真:0578-2161155 邮箱:ccpitlsh @163.com 义乌市国际商事法律服务中心 地址:义乌市银海路399号国际贸易服务中心一楼社会厅 电话:0579-85572021、85572031 邮箱:ywmchsfzx1415@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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