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特贸易管理法律风险分析与防范

信息来源: 商法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7-24 16:51 浏览次数:

一、法律评价及风险分析

《商业代理法》在沙特贸易管理制度体系中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该法赋予了沙特公民及沙特的全资公司在本国从事贸易活动的垄断地位,在销售、分销消费类商品领域对外国投资者做了限制性规定。据此,一方面沙特公民或公司享有对进口商品的分销或采购本地商品再零售的特权,另一方面,确立了沙特籍人或公司从事商业代理的唯一性和排他性。商业代理成为沙特非石油行业的支柱产业之一。因此,作为调整、规范商业代理制度的《商业代理法》及执行细则成为沙特贸易法律体系中的核心。

如前所述,2016年沙特政府在“2030年远景”框架下放开了批发零售企业,允许外国投资者设立批发零售企业,拥有100%所有权。此前,外方的投资额不得超过75%的限制。但实践中,全资拥有批发零售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必须满足五个条件:1.必须在至少三个海外市场运营;2.从沙特投资总局取得营业执照后五年内投资不得少于2亿里亚尔(5333万美元);3.沙特化比例必须达到劳动部确定的标准;4.必须为指定人数的沙特籍员工提供培训,并安排其在关键的岗位工作;5.必须确保沙特籍员工工作的长期稳定。目前,在沙特获得100%贸易营业执照的中国企业只有一家,其他中小型企业不具备如此的资金实力,仍然要遵守沙特的商业代理制度。

二、风险防范建议

1. 沙特关税相对较低,贸易壁垒较少,但某些特殊商品如钢材、水泥等建材商品的关税的征免以及一些商品的进出口的允许与限制措施等经常会因国内市场情况而变动,应随时给予关注。

2. 对进口商品要求严格,如产品及包装上必须标注原产地,空调、洗衣机、冰箱等家电产品必须加贴能耗分级标签等,所有产品必须符合沙特标准局(SASO)标准。

3. 市场相对复杂,在某些领域透明度不够;决策周期长,办理有关政府手续的时间过长。

4. 无论是从外国进口商品到沙特零售,还是在沙特采购本地商品再零售,外国企业必须通过沙特代理或经销商分销,代理协议须在沙特商工部登记。因此,优选当地代理和分销商、审慎签订独家代理协议至关重要。

5. 货物运抵沙特港口后,如出现纠纷,外国出口商不能自行将货物运回,而需征得沙方进口商同意,方可将货物运回。

来源:浙江贸促综合整理自《“一带一路”国别法律研究(沙特篇)》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