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鲁吉亚外商投资风险防范

信息来源: 商法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6-28 10:17 浏览次数:

一、全面评估和正确应对东道国的政治法律环境

进行投资之前,做好东道国投资政治环境的尽职调查,了解东道国的政治体制及其方针、经济政策、贸易法规等规范性文件。不仅如此,还应了解东道国各个政党的纲领,因为在民主国家,这些政党中任何一个都可能上台执政,从而改变现政府的态度,所以有必要将一个国家的政治体制当作一个整体来研究。

二、完善合同体系, 完备合同条款

一个海外投资项目所涉及的合同不可能仅为个别的合同文本,而应是一套完整的投资合同体系,涉及特许权协议、项目公司协议、担保、融资、保险、项目运营和维护等诸多方面。投资合同文件的不完整,会造成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投资者的投资利益失去应有的保护。

三、利用保险分散风险

中资企业可以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投保。格鲁吉亚参加了MIGA,也可以向MIGA投保使投资免于遭受政治风险造成的损失,包括:

1.货币汇兑:东道国政府采取新的措施,限制其本国货币兑换成可自由使用货币及汇出东道国境外。

2.征收和类似措施:征收和类似措施险包括政府采取的任何司法行为或行政行为或不作为,由此导致的担保人丧失了对投资的所有权、控制权或从投资中获得收益。但如果是立法者的不作为或司法机构的文书不得被认定为国有化。

3.违约:东道国政府不履行或违反与投资人签订的合同,并且投资人无法求助于司法或仲裁机关对其提出的诉讼做出裁决,或虽有裁决未能执行。

4.战争和内乱:由于军事行动、战争或暴乱直接导致的被保险财产被偷、被损坏、丢失或被抢。

四、重视争议解决条款的拟定

格鲁吉亚是《关于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之间投资争端公约》(华盛顿公约)和《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纽约公约)的缔约国。在投资合同中拟定仲裁条款,可以有效避免格鲁吉亚法院的管辖,快速、保密地解决争议,也有利于未来生效裁判的承认和执行。

来源:浙江贸促综合整理自《“一带一路”国别法律研究(格鲁吉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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