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外商投资法律制度及注意事项

信息来源: 商法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2-01 11:34 浏览次数:

一、越南外商投资法律制度概况

1987年越南颁布首部《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外国在越南投资法》,后分别于1990、1992、1996、2000、2005、2014年进行了修订补充。

其中,1996年颁布的《外国投资法》简化了投资程序,从审核到发照的最长期限缩短为两个月。1998年颁布的《鼓励国内投资法》对1996年外国投资法中内容较含糊的地方,给予了明确的解释。2000年修改的《< 外国投资法> 修改、补充法》和在同年7月颁布的《越南外国投资法(实施细则)》进一步减免关税和增加优惠政策,努力改善越南的投资环境。为了更好地适应世界贸易组织规则,越南2005年通过了新的《投资法》,放宽了吸引外资的政策,为外商投资创造了更为宽松的投资环境和便利条件。2014年第十三届八次会议通过了《越南新投资法》,采用了负面清单管理,降低了行业准入限制和建立企业成本。

二、注意事项

根据2014年《投资法》,外国投资者对越投资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外商在越南投资的金额和争议解决机制

外国投资者可以通过三种方式在越投资:基于合作经营合同的合作经营、基于合资合同的合资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其中,除法定规定外,合资企业的外方投资金额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30%。除特殊项目外,外商独资企业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投资总金额的30%,并且在运行过程中不得减少法定资本。以上投资形式在投资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应该先通过协商和调解解决,协商和调解失败后可以提交越南仲裁机关或根据越南法律提交越南法院。而在BOT、BTO、BT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各方协商一致并在合同中标注的形式来解决。

(二)外商在越南投资企业的税务

外资企业和合作经营的各方需要缴纳的所得税是其经营利润的25%。鼓励投资的项目、附加许多鼓励投资条件的投资项目、特别鼓励投资的项目,所得税分别为其经营利润的20%、15%、10%。投资于鼓励投资的领域和地区,从盈利之年起最长两年免征所得税,之后两年所得税减半;投资于附加许多鼓励投资标准的投资项目,从盈利之年起最长四年免征所得税,之后四年减半;投资于特别鼓励投资的项目,最长可享受八年免征所得税。根据投资者、投资地区、投资领域、投资金额等的不同,外国投资者将利润汇出境外时,需要缴纳3%、5%、7%的利润汇出率。当投资者再投资于鼓励投资的项目时,政府根据其再投资的领域、地区、形式、期限,将返还用于再投资利润的不同比例的所得税。

(三)外商在越南投资的会计、统计制度

外资企业和合作经营企业必须采用越南会计制度,除非有正当理由并得到财政部批准,才可以采用外国通过会计制度。外资企业和合作经营企业的年度财务报表需通过越南合法独立审计公司审定,并报送到计划、投资部、财政部和统计局。

(四)外商在越南投资的劳资关系

外资企业和合作经营各方在雇佣劳工时,必须优先雇佣越南公民,只有技术水平和管理制度比较高的工作,越南公民无法胜任时,才可以聘用外国劳工,但是企业必须对越南公民进行相关的培训,并取代这些外国劳工。根据越南法律,越南雇员有参加政治组织和社会-政治组织的权利,外资企业要予以尊重。

来源:浙江贸促综合整理自《“一带一路”国别法律研究(越南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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