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比亚贸易法律风险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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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商法中心
发布时间:
2023-11-10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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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提起反倾销、反补贴调查的风险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由于各种针对中国商品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迅速消除,各国纷纷倾向于运用反倾销调查措施来保护本国的市场和经济。因此从世界范围来看,中资企业在对外贸易的开展中,很可能会面临被提起反倾销、反补贴的风险。 由于中赞两国经贸合作互补性较强,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中国产品被提起反倾销、反补贴的风险。但是,未来随着双方经济的发展和客观形势的变化,此类风险仍有可能发生。 二、进出口管理风险 赞比亚实行自由贸易政策,但政府对矿石或铜矿产品的出口存在前置审批程序。2008年,《矿业和矿产开发法》第106条规定,没有政府当局的许可,任何人都不能通过赞比亚出口或进口任何矿物质、矿石或矿产品。因此,任何个人或公司如果要通过赞比亚进出口任何矿物质、矿石或矿产品,应当以法律规定的方式向主管机构申请许可,并依法缴纳进出口该类产品所需的费用。违反此项规定的投资者,将面临行政处罚,甚至矿权证被收回或责令停业等风险。 三、汇率变化和货币结算风险 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赞比亚实施经济自由化、金融自由化以来,赞比亚货币制度曾出现扭曲,部分企业开始在国内货物、服务交易中采用外币进行报价和结算,导致外币需求大幅上升,本国货币使用率下降。为改变这种状况,赞比亚财政部第33号法令规定在任何国内货物、服务或其他交易中,禁止用外国货币进行报价、支付、要求对方支付或接受对方支付。该法令规定,任何人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被判有罪后,将被处以不超过10万个罚款单位的罚款,和/ 或不超过10年的有期徒刑。如果一个法人团体或非法人团体被判违反上述规定,则该法人团体或非法人团体的主要负责人,或主要管理者,或者故意授权或准许、默许此项犯罪行为的人,将被视为犯有同等罪行,除非该法人团体或非法人团体的主要负责人或类似人员向法庭证明本人是在不知情、未同意或默许的情况下犯有此项罪行,并得到法庭的认可。 中资企业在赞比亚国内交易中,必须严格执行上述第33号法令的规定,使用赞比亚货币支付相关款项。若违反上述规定,不仅企业要承担经济责任,而且企业负责人还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四、国际贸易中的惯常法律风险 中资企业与赞比亚企业交易时,或者在赞比亚中资企业对赞比亚境外开展国际贸易时,会面临国际贸易中的一般法律风险,如法律适用风险、货物风险转移问题、违约救济中的证据缺失风险、信用证欺诈风险等。 来源:浙江贸促综合整理自《“一带一路”国别法律研究(赞比亚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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