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经济开发区

信息来源: 温州市贸促会 发布时间: 2022-06-17 17:18 浏览次数:

一、历史沿革

2004年,浙江省政府《温台沿海产业带发展规划》提出:积极培育龙港、鳌江组合城市,使龙港、鳌江成为以工业和商贸为主的现代化组合型港口城市。在此基础上,苍南县根据温州市“一港三城”发展战略和《温州市产业布局规划》的总体要求,在苍南县的东部沿海地区实施江南海涂围垦项目,打造临港产业新城。2003年“苍南县海涂围垦指挥部”成立,2006年县政府与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合作,单位名称更改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苍南临港产业基地指挥部”。2007年终止合作后,单位更名为“苍南临港产业基地和江南海涂围垦开发建设指挥部”。2012年3月8日,县龙港新城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成立,撤消苍南临港产业基地开发和江南海涂围垦建设指挥部,单位为县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019年1月,单位名称变更为“龙港新城开发建设中心”,同年龙港撤镇设市,变更为“龙港市新城开发建设中心”至今。

二、开发区域

2020年12月,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整合设立浙江苍南等经济开发区的复函》,正式同意整合设立浙江龙港经济开发区,实行省级经济开发区政策。浙江龙港经济开发区规划面积20.11平方公里,分三个区块。龙港新城区块规划面积16.88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东至鳌江岸线,南至渔港路、琵琶路,西至时代大道,北至迎宾大道。龙江区块规划面积2.27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东至松涛路,南至世纪大道,西至人民路,北至站港路。湖前区块规划面积0.96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东至华深大道,南至九龙湾公园,西至迎宾大道,北至环城南路。

三、机构设置

2020年6月,《龙港市新城开发建设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确定,龙港市新城开发建设中心为市政府直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职责为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温州市委和龙港市委关于龙港新城的开发、建设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龙港新城的开发、建设等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单位内设办公室、城市管理科、规划前期科、经济发展科、生态建设科、公共建设科、市政园林科、应急科,八个科室。

四、发展概况

省级开发区获批之前,单位辖区范围主要为世纪大道以东龙港新城片区为主。龙港新城产业集聚区规划面积12.1平方公里,截止2020年,共入驻企业737家,其中,规上企业96家,产值超亿元企业11家,新三板企业2家,高新技术企业17家。2020年辖区规上企业工业总产值52亿元,获批省级经济开发区。

五、重点产业链

龙港新城目标定位于建设温州南部中心城市核心区,突出鳌江流域中心职能,承担流域级大服务、大产业、大门户职能。主要以印刷、包装、绿色纺织等传统产业为主,并布局有临港产业、新兴产业和高科技产业,欲充分利用临港优势及岸线资源,发展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智能包装、智能印刷等产业,以及新材料、新能源等先进制造业。发挥港口优势,辅以物流业、现代服务业等。近期以龙港本地传统产业智能化转型提升为主,远期逐步引进新材料、新能源等产业,形成临港服务业中心。

(开发区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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